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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多情碍了众人眼
【篇一】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梳理
电力变压器是由铁芯柱或铁轭构成的一个完整闭合磁路,由绝缘铜线或铝线制成线圈,形成变压器的原、副边线圈。除小容量的干式变压器外,大多数变压器都是油浸自然冷却式,绝缘油起线圈间的绝缘和冷却作用。变压器中的绝缘油闪点约为135℃,易蒸发燃烧,同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
变压器内部的绝缘衬垫和支架大多采用纸板、棉纱、布、木材等有机可燃物质组成,如1000kVA的变压器大约用木材,用纸40kg,装绝缘油1t左右。所以,一旦变压器内部发生过载或短路,可燃的材料和油就会因高温或电火花、电弧作用而分解、膨胀以致气化,使变压器内部压力剧增。这时,可引起变压器外壳爆炸,大量绝缘油喷出燃烧,燃烧着的油流又会进一步扩大火灾危险。
【篇二】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梳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电力变压器的安全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按《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3.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等规范的有关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4.多层民用建筑与变电所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10kV以下的预装式(箱式)变压器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2)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的窗槛墙。
(3)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隔墙和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5)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7)应设置与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均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篇三】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梳理
1.防止变压器过载运行。
2.保证绝缘油质量。
3.防止变压器铁芯绝缘老化损坏。
4.防止检修不慎破坏绝缘。
5.保证导线接触良好。
6.防止雷击。
7.短路保护要可靠。
8.保持良好的接地。
9.防止超温。
10.变压器室应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如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探测报警设备、二氧化碳或IG541等自动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11.应经常对运行中的变压器进行检查、维护,包括变压器的声音、油面、接地、温度表保护装置、套管以及变压器整体整洁等是否完好、正常,便于及早发现隐患即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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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必须记住的40个消防基础考点
0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0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0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0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0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0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0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08、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0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11、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的CO2(气)、H被氧化生成的H2O(液)、S被氧化生成的SO2(气)等。
12、不完全燃烧产物指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13、挥发性金属的沸点一般低于其氧化物的熔点(钾除外),不挥发金属其氧化物的熔点低于金属沸点。
14、燃烧产物危害:毒性和减光性,通常可见光波长λ为~μm,一般火灾烟气中的烟粒子粒径d为几μm到几十μm,由于d>2λ,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
15、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16、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7、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
18、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9、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20、烟气扩散流动速度与烟气温度和流动方向有关。
21、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22、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隔离、窒息(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23、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爆炸性粉尘处于一定的浓度范围、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24、粉尘爆炸比气体爆炸所需的点火能大、引爆时间长、过程复杂。
25、粉尘颗粒的尺寸也是粉尘爆炸的重要影响因素,颗粒越细小,其比表面积越大,在空中分散度越大且悬浮时间越长,吸附氧的活性越强,爆炸危险性越大。
26、不同的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其爆炸极限也不同。如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宽,下限会降低。
27、引燃混气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28、混气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爆炸危险性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干燥的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29、混气初温越高,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30、可燃混气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窄,一般上限降低,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的惰性气体超过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气均不能发送爆炸。
31、随着爆炸性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或液体蒸气浓度的增加,爆炸产生的热量增多,压力增大。当混合物中可燃物质的浓度增加到稍高于化学计量浓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充分反应,所以爆炸放出的热量最多,产生的压力最大。当混合物中可燃物质浓度超过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放出的热量和爆炸压力随可燃物质浓度的增加而降低。
32、常见引起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及化学火源。
33、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
34、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35、一般来说,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如氢气(H2)比甲烷(CH4)、一氧化碳(CO)等,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
36、价键不饱和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的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37、易燃气体当压力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体积成正比;当温度不变时,气体的体积与压力成反比,即压力越大,体积越小;在体积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压力成正比,即温度越高,压力越大。
38、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气体的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39、用高压合金钢并含铬、钼等一定量的稀有金属制造材料,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等。
40、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1)Ⅰ级。初沸点≤35℃;
(2)Ⅱ类。闪点<23℃,初沸点大于35℃;
(3)Ⅲ类。23℃≤闪点≤35℃,初沸点大于35℃。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28℃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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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3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其中最简单的科目是技术实务,其次是综合能力,案例分析最难。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3年有效,我建议技术实务和综合能力一起考,案例分析单独考。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主要针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分类组成,灭火机理,选型与适用以及相关的设计要求,属于消防工程师考试最为基本的一门入门级课程,是基础性很强也极为适合新手入门的一门课程。可以作为后续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础。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主要针对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的施工验收、消防检测、故障分析、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这本书中内容中涉及系统的具体运用部分,需要考生进行记忆的检查项目比较多,是一个需要花费时间进行背诵熟记的记忆性的科目。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建筑篇内容以实务为主,考试方式以改错为主,难点在于设施篇,考试方式以选择题,改错,简答题,故障分析为主,管理篇以选择为主,本科目重点在于技术实务基础是否牢固。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所以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可以一门一门考。
不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三个科目的学习是不可分割的,消防是一个整体,很难单独复习一科能直接通过考试的。
考生只要深入了解消防行业或者参与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就会发现,科目之间有很大的关联性的。如果说非要从一个科目开始入手的,建议从《消防安全综合能力》开始入手,但是其他科目也是需要了解的,不能说只看一本书就能通过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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