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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旧梦旧少年
二建报考条件有: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非工程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不过需要从事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满5年。
你是我触摸不到的幻想
没有工程类专业可以报考,但是没有工程类相关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无法报考!!!目前有部分省市放宽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非工程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但是需要从事施工管理相关工作满3-5年不等!!!!!!截止目前放宽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省份如下:1、江苏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2、云南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相近专业满5年)的人员。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3、浙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4、陕西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本专业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均可报名。5、重庆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6、山东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7、新疆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8、安徽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9、上海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10、河北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凉情凉心好姑娘百毒不侵
现在部分省份非专业也可以报考二建安徽、重庆、江苏、山东、新疆,以上5个省市,在二建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学历或者专业条件不符情况下,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足相应的年限也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
LOVE华晨宇
回答您好可以。二建报考条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更多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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