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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骨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先说说【伪造学历】这件事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解释,伪造、购买使用伪造学历均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有适用的法律条款。多年来,“冒名顶替”、“假学历”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路边、电线杆上“办证”的小广告在每一座城市泛滥成灾。。。嗯,扯远了,还是说正题吧。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贩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切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只要不是情节显著轻微,都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在我们国家,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对伪造学校印章进而伪造毕业证以及贩卖伪造的毕业证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另根据2001年7月3日的“两高”《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明知是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还去买的,和造假毕业证的人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接着说说【挂靠】。在我国,证书挂靠是违法行为。对于证书持有者,很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就业,如果因为挂靠的项目或者单位等发生安全事故,“重大事故安全罪”可以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不论是“伪造学历”或是“证书挂靠”,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望采纳,欢迎追问
心贱
您好,我是昆山捷梯教育晋老师,说取消二级建造师肯定是谣言,建筑单位评资质需要,公司招投标的时候看一个公司有没有能力接标,首先看的就是他们公司拥有多少建造师的证书,所以说目前二级建造师肯定是不会取消的。建造师仍然是注册类的执业资格证。目前,国家已取消319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近50%,未来还将取消30%,但同时,住建部发文规定,必须保留四种资格证:建造师、房产评估师、土木工程师、建筑师。不管取消多少资格证,建造师作为注册类执业资格不变。将来的建造师,含金量会更高。不仅是任职的资格,更会成为自我能力的证明和事业发展的强大助力器。尽管新规会促使“纯奔挂靠”考生的一定减少,但会促进有追求的同业职业人大量报考。一减一增,经过短期的阵痛,长期来看,不会对总的报考人数造成不利影响。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