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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见模样
不需要。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长丑了
(1)初始注册:不填工程业绩可以。(2)延续或者转注册:不填不可以。
饮一杯浊酒
工程业绩可以填写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工程大小不限,未竣工的工程以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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