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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清几许
山东教师资格证认证时间如下:
2023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预计为2023年4到6月。
春季、秋季各办理一次认定申请(部分地区一年仅有一次认定,部分地区一年组织三次认定)。一般春季报考日期为3、4月份,秋季报考日期为9、10月份。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请大家以本地认定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网上报名官方网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考生认定教师资格证需要首先在网上提出申请,而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山东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3如下:
今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6:00。
信息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24:00。
报名条件
(一)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选择在我省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二)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
稚初青涩
【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绥化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黑龙江绥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绥化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绥化市教育局认定;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绥化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至11月4日的工作日。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99号政务服务大厅市教育局综合窗口A410。 2.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3.现场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港澳台居住证、来往通行证(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原件;驻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绥部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附件2、附件3),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可以自行指定医院。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个人书》。 (6)学历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5)、(6)、(7)、(8)项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申请人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教师资格审核和发放 1.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 2.绥化市教育局认定通过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均采取邮寄的方式予以发放。 3.各县(市、区)认定通过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由各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防疫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采取错时错峰等方式,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绥化市各级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8388599 北林区教育局北林区花园街115号(第三中学院内)8228604 海伦市教育局海伦市海伦镇牌楼路与通海路交叉口5733157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兰西县兰西镇东二道街5458291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庆安县东中央大街66号4340430 肇东市教育局肇东市正阳八道街教育大厦7998909 青冈县教育局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十楼3242213 望奎县教育体育局望奎县发展路101-1号6755111 绥棱县教育局绥棱县繁华大街4号4650127 明水县教育局明水县北五路一幼对面6213275 安达市教育局安达市职教中心六楼7332171 本文中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原文标题:绥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温弱的爱与情
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证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领取教师资格时间: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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