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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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骑着白马来王子踏着舞鞋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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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毕节市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毕节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毕节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原金海湖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办理。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初审后将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资科,毕节职教城各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校初审后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材料报七星关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其他各县(市、区)申请人的材料报当地教育局。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确需开展体检的,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20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4日-15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日-28日。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详细联系方式见附后)。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毕节市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毕节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原件。  (3)驻毕节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安排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各县区政务大厅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和毕节教育云网站,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市教育局师资科咨询电话。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毕节市教育局                   08578229479  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08578302765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08575252841  黔西市教育科技局               08574246002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28667  织金县教育科技局               08572194045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08573536721  威宁县教育科技局               08576222996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08572270627  百里杜鹃管理区教育局           08574631148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08578330294   附件1:函件.doc  附件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doc  附件3: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幼儿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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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姑凉多情汉子

想要报考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考生注意了,上半年的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安排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自己所在考区的考试信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贵州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安排”,可供参考。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具有贵州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人员;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五年制高职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

2.贵阳市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贵阳市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市考区考点安排:遵义市考区考点安排:遵义师范学院在校考生考点设在遵义师范学院;其他考生按类别设考点(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汇川区,小学类别考点设在湄潭县,初中类别考点设在桐梓县,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新蒲新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二)考生网上报名: 1月13日9:00~16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1月16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1月13日10:00~16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1月18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2023年上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3月6日至11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4月14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附件3: 贵州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附件4: 贵州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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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热你的发

(1)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人事关系在报考当地省市的考生(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报考当地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学生(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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