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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让我这辈子居然遇见了你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授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权。这种处罚不应理解为内部行政行为,因为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教师不是公务员,学校对教师的行政行为应该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本案中学校属于授权组织)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学校只依据自己创制的制度对教师进行处罚,其处罚依据不合法。你姐向县教育局反应可以视为行政复议,但是由于没有正式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还可以依法向县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县教育局仍然维持学校决定,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诉讼对象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县教育局;如果没有正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则只能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所依据的法律有:《行政处罚法》《教育法》《行政复议法》,在诉讼中可能还要用到教育部、本省人民政府、或本市(如果本市为省会城市或法律确定的较大市)的相关规章,以及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最好还是请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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