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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笙
关于2020年度贵州省执业药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2020〕14号)精神,2020年度贵州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将定于2021年1月5—20日进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各位考生请登录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官方网站(zhfda-)预约系统进行审核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参加审核,预约未来审核的考生逾期请重新预约。现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资格审核对象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附件见官网)。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21年1月5日--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二)地点: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二楼(201、202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贵阳市第九幼儿园正对面);(三)交通指引:乘坐1路、2路、7路、8路、19路、20路、37路、39路、48路、63路在云岩广场下车东行200米即到,或乘18路、22路、24路、311路在和平路站下车后北行150米即到;(四)资格审查工作在2021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完成,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一)预约成功回执(纸质或手机截屏);(二)考生填写承诺书并加盖手印,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绩视为无效,不颁发资格证书;(三)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其中一份(2020年);(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五)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六)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的工作年限证明;(七)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的相关证明;(八)免考两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九)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参加复审请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四、其它注意事项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zhfda-)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告中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五、联系电话0851-86807315 0851-868074412020年12月29日以上就是关于贵州省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通知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牵我手陪你过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可知,本次的考试成绩已经与12月25日发布,考生到该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即可。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考试成绩查询界面以后,输入考生或者被查询人员的证件号码以及姓名和验证码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到考试的相应成绩。成绩管理一、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白云锦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 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7427人(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社会对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并请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一、公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7日,对虚假承诺行为,经举报核实和资格核查确认,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371-88906727(工作日8:30-11:30,14:30-17:00)。举报邮箱:二、考后核查(一)核查范围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考生。(二)核查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中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16:00时为上传核查材料时间。(三)核查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采取网上上传扫描件电子版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公示名单显示的审核点,按规定上传。(四)核查材料报名表或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出具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非河南省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五)材料要求中专学历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后河南省中职学历认证中心(网址:)出具的认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上传材料统一用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上传审核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按照“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取消合格成绩。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16:00时未上传审核材料的按取消考试成绩处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7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公告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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