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昔
执业医师注册时要交助理证。 执业医师注册条件 第四条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执业医师注册程序 第六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第七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