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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你换来了心伤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您好,请问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专业解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同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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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有任何变更,税务登记证都需要相应变更,变更税务登记证呈交材料如下:1、变更企业名称:(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5)、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不适用分公司)(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变更企业地址:(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5)、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不适用分公司)(6)、变更后企业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一式二份,其中: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完税证明;租赁房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对于签订免租协议的企业,要求提供产权所有人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完税证明。(7)、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变更企业经营范围:(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不适用分公司)(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变更企业法人:(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股东会决议或相关任命文件复印件一式二份;(5)、变更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变更企业股权:(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不适用分公司)(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6、变更注册资本:(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资金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批复一式二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一式二份;(不适用分公司)(5)、公司验资报告一式二份(适用于内资企业)(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7、变更实收资本:(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资金备案表一份(适用于外资企业);(4)、公司验资报告一份(适用于内资企业);(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8、变更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2)、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会计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办事程序:1、在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登记窗口办理登记手续。2、对符合条件且资料报送齐全、真实的,予以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发给《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并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6元。备注: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凭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②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反之亦然),地税也按以上要求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应报送以下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4)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同开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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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变更流程: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税务登记的证件和资料。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其他有关资料。
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以后,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详细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变更登记事项及其变更前后的内容,并办理签章手续。
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及提交的附列资料、证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补正。对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重新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以及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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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要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要带上下列所需材料进行变更: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进行正确填写、法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评估的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公证证明原件
拓展资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百度百科_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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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参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A、从网上下载空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进行正确填写、法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B、变更后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C、变更后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D、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变更后含进出口经营范围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E、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评估的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公证证明原件;F、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贵司只需带上上述材料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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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税务登记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2、本县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1)提供本县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2)提供总机构的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3)提供分支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5)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6)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单独纳税的证明;(7)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非法人)还需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在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1)提供原税务登记证(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原件);(2)提供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和工商执照及其复印件;(3)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办税员证》;(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机关登记管理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提供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2)提供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先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各项基金费,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税务稽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注销户的税费基金缴纳情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购领手册》,未使用完发票的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注销。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停、复业税务登记的办理纳税人因故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需持书面停业申请(注明停业理由、停业时间),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续。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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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税员信息,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及新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和本人去税务局进行办理。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