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要税务师证担的责任

过去是那样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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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一些就要失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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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太笼统了,但是可以肯定不管什么项目都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质量认证,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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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申报标准:(建设部154号令)一、通用条件: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资格条件:1、暂定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2、乙级: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3、甲级: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三、业绩条件:1、暂定级:无2、乙级: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3、甲级: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四、人员条件:1、暂定级: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2、乙级: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3、甲级: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五、可承揽业务:1、暂定级: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2、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甲级: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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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跟我有安全感他说陪我有幸福感

这6条分别的证明文件应该是:1:营业执照,证明你单位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一般为近三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你单位具备商业信誉,和完整的会计制度3:相关设备,相关人员的证件。证明有设备,有技术,有能力4:税务登记证,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无重大无法记录,需要当地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比如诚信证明之类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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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al薄情Eternal凉意

资格审查若针对投标内的厂家授权,应该是不合理的要求。(但目前还没有找到所谓的不合理的直接法律依据,不然可套用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这涉及到提前要求提供投标内容的保密项(投什么品牌类产品)。 同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一般可认为是不知道招标文件内容的,也就是不知道具体的招标要求,此时提供的授权文件并不能保证达到招标要求,故从逻辑上是错误的。此要求有时也会拿来达到某些不方便公示的目的,以警世人,让不和谐的声音尽量远离。碰到类似内容的可以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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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不负所望伴我到最后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 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4]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内容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等。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机会均等,即潜在投标人具有均等的投标竞争机会;另一方面,各方权利义务平等,即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之间权利义务均 衡并合理承担民事责任。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 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为此,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中标、签订合同等作了相关规定,以保证招标投标的程序、方法、标准、权益及其实体结果的公正。例如,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确定并公开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评 审投标文件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明确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等。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应当以守 法、诚实、守信、善意的意识和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弄虚作 假,不得串标、围标和恶意竞争,不能言而无信甚至背信弃义,在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同 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依法维护双方利益以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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