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从业七不准

真切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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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君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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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不准以贷转存;2、不转存贷挂钩;3、不准以贷收费;4、不准浮利分费;5、不准借贷搭售;6、不准一浮到顶;7、不准转嫁成本。

1、合规收费——“收费项目公开”;2、以质定价——“服务质价公开”;3、公开透明——“效用功能公开”;4、减费让利——“优惠政策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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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她心深系他梦

银行“七不准”主要针对信贷业务,包括:1、不准以贷转存2、不准存贷挂钩3、不准以贷收费4、不准浮利分费5、不准借贷搭售6、不准一浮到顶7、不准转嫁成本另外还有针对服务收费的“四公开”,包括:1、合规收费——“收费项目公开”2、以质定价——“服务质价公开”3、公开透明——“效用功能公开”4、减费让利——“优惠政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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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色匆匆

针对一些银行出现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银监会部署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深入整治,严格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银行“七不准”分别为:

(1)不准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银监会就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答记者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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