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时间

電波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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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的考试没有范围限制,考完了两门之后就有了从业资格,这个是常年有效的,如果你想要去证券公司工作,那么还要去申请取得从业资格证,要通过年检才行,而且是连续几年都要年检~然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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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两难

考试通过了之后,成绩2年有效,也就是在2年内网上打印成绩单,这成绩单就是代表有从业资格的证书,而成绩单是年内有效,也就是取得成绩单之后要在年内在证券公司上班申请执业资格证书(证券公司帮你申请,个人无权申请),取得执业的人员一直上班就一直有效,但有年检。其中,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够明白了吧,我也就这个过来的,很清楚这样的情况!

90评论

social社会

三年有效,证券从业资格证需要考两门,一门基础和一门专业课,过得越多等级越高。如果是证券从业人员,就必须要有证券从业证,从业以后证书就常年有效。

52评论

抚摸

证券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是两年。

如果拿到资格证后没有在证券行业工作,超过两年以上间隔回到证券行业工作,需重新申请执业资格证。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该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1、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记录其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长期有效,使用个人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2、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考试并取得基础知识一科和另外一科专业课成绩的,可以到证券公司工作,一般参加工作时证券公司会问你有没有通过考试(或有的问有没有证书,直接告诉其考试通过了就可以)然后凭借考试成绩单,交给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证书是有时间限制,一般是2年有效期,到期后凭借考试成绩单(注:考试成绩单是长期有效的,只要考过了一辈子都有用)再从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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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你无微不至

当然是书里说的那样了,长期有效你听到的是证券执业资格,这个是有从业资格人员在证券公司这样的地方工作,由证券公司申请的,所以执业资格是有时间限制的,还会定期审查,不符合了也取消执业资格gzclick广州点击网为你解答

67评论

哭死自己

证券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是两年。如果拿到执业资格证后没有在证券行业工作,超过两年以上间隔回到证券行业工作,需重新申请执业资格证。

证券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是两年。如果拿到执业资格证后没有在证券行业工作,超过两年以上间隔回到证券行业工作,需重新申请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只有去证券公司上班才能申请,如果中途辞职,那么你的执业资格是两年的有效期,两年后如果想继续执业则需要培训。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是没有年限的,长期有效。各位考生可以在参考考试成绩合格后,去证券公司上班申请执业资格证。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如果大家只是拥有成绩合格证明,目前是不需要参加任何后续培训的,并且成绩也是长期有效,这个证明也是大家初次踏入证券行业需要用到的。

如果大家已经在证券行业,那么可以凭借考试合格成绩通过单位向协会申请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获得证书之后才需要每年参加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学时年审会通不过。

证券从业资格证是不会被作废的。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成绩是永久有效的,除非你违反规定被取消。在从事证券业的时候,要由你申请的单位为你申请证券执业资格。申请执业资格后,你要是一年不从事这个职业,执业资格要被取消,当再次从事这个行业时,执业资格要再次申请。但是,证券从业资格是不会被取消的。

10评论

北城别西城诀

你考试怎么过的,证券基础里有说你取得证两年不从事证券的就没有用了···

149评论

七年初九年余

1)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其余4门一科及以上即取得从业资格,从业资格长期有效。2)《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第十五条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 第十七条 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十八条 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十九条 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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