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疾病分期

花开花败人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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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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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两级四类:两级: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四类: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执业医师:在全国内地各个医疗机构注册后可以取得合法执业资格,拥有处方权,同时职称取得为: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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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饮老酒

执业医师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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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而已

临床执业医师考点:疾病的概念   疾病可分为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心里感到不适如火,人就得病了。由自体内遗传系统存在疾病基因或环境刺激因素等的作用下引发或诱发生命机能发生有害改变。引发代谢、功能、结构、空间、大小的变化,表现为症状、体征和行为的异常,称之疾病。疾病也可通过药物或手术来减轻或消除。普通疾病的诊断治疗常见而容易。人类遗传病是由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等的影响,引起的下一代的基因组发生有害改变产生的疾病。称之遗传病。近亲或有血缘关系的夫妇也会生下遗传病患者。   根据目前对疾病(disease)的认识,可将其概念归纳如下:   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homeostatic control)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在多数疾病,机体对病因所引起的损害发生一系列抗损害反应。自稳调节的紊乱,损害和抗损害反应,表现为疾病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可使机体各器官系统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各种症状、体征和行为异常,特别是对环境适应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减弱甚至丧失。  上述概念、概括了疾病如下的基本特征:  第一,疾病是有原因的。疾病的原因简称病因,它包括致病因子和条件。目前虽然有些疾病的原因还不清楚,但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迟早总会被阐明的。疾病的发生必须有一定的原因,但往往不单纯是致病因子直接作用的结果,与机体的反应特征和诱发疾病的条件也有密切关系。因此研究疾病的发生,应从致病因子、条件、机体反应性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二,疾病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因果联系。掌握了疾病发展变化的规律,不仅可以了解当时所发生的变化,而且可以预计它可能的发展和转归,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第三,疾病时,体内发生一系列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变化,并由此而产生各种症状和体征,这是我们认识疾病的基础。这些变化往往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但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变化是疾病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性变化,另一种是机体对抗害而产生的防御代偿适应性变化。   第四,疾病是完整机体的反应,但不同的疾病又在一定部位(器官或系统)有它特殊的变化。局部的变化往往是受神经和体液因素调节的影响的,同时又通过神经和体液因素而影响到全身,引起全身功能和代谢变化。所以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应从整体观念出发,辩证地处理好疾病过程中局部和全身的相互关系。   第五,疾病时,机体内各器官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和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受到破坏,机体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劳动力减弱或丧失,是疾病的又一个重要特征。治疗的着眼点应放在重新建立机体内外环境的平衡关系,恢复劳动力。   所谓病理过程(pathologicalprocess)是指存在于不同疾病中的共同的、成套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例如阑尾炎、肺炎以及所有其他炎性疾病都有炎症这个病理过程,包括变质、渗出和增生等基本病理变化。病理过程可以局部变化为主,如血栓形成、栓塞、梗死、炎症等,也可以全身反应为主,如发热、休克等,一种疾病可以包含几种病理过程,如肺炎球菌性肺炎时有炎症、发热、缺氧甚至休克等病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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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与你未来和你

你好,以下内容不知能否帮到你。 从 2013 版开始,考试大纲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试专家负责修改,并附于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考试专家编写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下简称《指南》)中,由人民卫生出版社(简称「人卫」)出版。也就是说,人卫出版的《指南》是最官方、最具指导意义的考试教辅书。  2015 年《考试大纲》与答案裁定依据的《考试指导》(今年书名由「指南」改为「指导」了!)又作了如下变动,请各位即将参加 15 年执医考试的同学们注意及时掌握更新的知识点。  一、考试指导  2015 版的《指导》,相比于 14 版和 13 版《指南》而言,有了一个很大的区别点:15 版根据人卫第八版本科教材进行了大幅度改动。变化分为以下三类:增加(增)、修改(改)、删除(删)。  (1)增加的内容,如药理学部分增加了胆汁酸结合树脂的内容。  (2)修改的内容,如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药物中洋地黄类药物的用法用量,「急性左心衰竭」的硝普钠用法用量等都根据第八版教材进行了更新。  (3)删除的内容,如消化系统疾病胃食管反流病的食管滴酸试验,结肠癌的 Dukes 分期这种已经从第八版教材上删除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在「临床医学综合-呼吸系统」里面,原本在「肺炎」一节的内容后附的「附 1 甲型 H1N1 流感病毒肺炎」和「附 2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肺炎」在 15 版《指导》中已经完全删除了,这意味着在考试中这部分内容绝不会考察了,即是说各位考生不需要在这两部分内容里面花精力去复习了。  (2)在「临床医学综合-消化系统」的结肠癌里面,顺应第八版人卫教材的要求,删除了原本有较为重要地位的 Dukes 分期这种说法,而是采用了 TNM 分期,这也意味着考试中会涉及有关结肠癌的分期是以相对较复杂(但更科学的)TNM 分期,而不是相对简单好记的 Dukes 分期的形式考察了。  (3)在「临床医学综合-代谢、内分泌系统」里面,根据大纲要求删除了「四、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即桥本氏甲状腺炎的相关内容,减轻了复习备考相关知识和考试中甲状腺相关疾病鉴别诊断的负担。  (4)在「临床医学综合-精神、神经系统」里面,三种常见也常考的精神疾病的药物治疗剂量、用药时间做了较大改动。  ①精神分裂症的具体用药原则中,药物维持剂量由原来的「治疗剂量的 14~23」改为了「治疗剂量的 12~23」;  ②抑郁症的药物治疗,巩固期治疗时间由「4~6 周」延长到了「6~8 周」,首次抑郁发作维持治疗时间由「6~8 个月」减少到「3~4 个月」;  ③躁狂症的发作用药剂量和维持治疗剂量也相应地进行了减少。  (5)在「临床医学综合-儿科疾病「部分中,呼吸疾病、泌尿疾病和神经疾病,因这几个部分的教材与前几版有改动,故《指导》也做了相应更新。  ①临床表现不典型的支气管哮喘和咳嗽变异型哮喘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  ②肾病综合征的辅助检查中增加了肾穿这一病理检查(肾穿在肾病综合征的诊断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之前的《指南》却没有提到);  ③单纯型和复杂型热性惊厥的比较表格,由于八版教材做了改动,《指导》中也采用八版的表述。  (6)「临床医学综合-传染病、性传播疾病」中,艾滋病的治疗增加了整合酶抑制剂这一新内容,不排除考试中会涉及,由于本身难度不大,建议复习时一次性理解清楚,考试时有备无患。  在对比了 14 版和 15 版的《指导》后,可以看出区别还是相当大的,指导大小改动有五百余处,这其中蕴含的意义对于 15 年要参加执医考试的同学来说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的六点只是从《指导》的众多修订内容中选取了很少的一部分进行举例说明,更多更详细的改动还有待同学们自己去发掘。同学们也可以查看《2015 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系列指导用书介绍及修订内容》。  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指导》上的内容并非完全按照八版教材修改,诸如大家很关系的肺癌的组织学分类中鳞癌和腺癌现在哪个发病率更高的问题(八版教材内外科表述不一致),该《指导》采取的策略是在「临床医学综合」部分避谈该问题,而是在「基础医学综-病理学合」的地方进行了表述,依旧沿用了鳞癌发病率较高的说法。  二、考试大纲  很多人更关心的应该是 15 版《指导》上的大纲有啥变化。总的来说呢,执考大纲变化的地方不多,对照 2014 版或 2015 版大纲进行对比,有几个地方需要大家额外关注。  变化 1:  ①原文:基础医学综合-药理学-十七、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药物-利尿药。  ②增加:(2)螺内酯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  ③点评:原本此处只有呋塞米,现在增加了螺内酯;不过螺内酯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本来在后面单独讲利尿剂的地方已经提过了,这里增加了不过是一次重复而已,没有什么特殊影响。  变化 2:  ①原文:基础医学综合-药理学-十九、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②删除:贝特类作用机制。  ③点评:本来前面就有贝特类的药理作用,这里作用机制删除后其实对考察范围的影响不大。  变化 3:  ①原文:基础医学综合-药理学-十九、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②增加: 胆汁酸结合树脂-考来烯胺的药理作用。  ③点评:这应该是药理部分最大的改动,今年新增的内容,一定要看教材和《指导》的讲述。  变化 4:  ①原文:医学人文综合-医学心理学-二、医学心理学基础- 人格。  ②增加:(2)能力与智力的概念。  ③点评:心理学新增考点,需要注意。  变化 5:  ①原文:医学人文综合-医学心理学-四、心身疾病-心理社会因素与心身疾病。  ②增加:(4)几种常见的心身疾病。  ③点评:具体举例了疾病,考试专家认为作为临床医师应该至少知道有哪些心身疾病,也就意味着病例题(A2A3A4)可以出心身疾病方面的病例题,当然如果是 A1 型题中问你那个(不)属于心身疾病,也要能选出来。  变化 6:  ①原文:医学人文综合-医学心理学-五、心理评估;  ②删除:4~6 全部删除;  ③点评:删除了一些涉及到具体心理评估的操作方面的内容,作为临床执业医师,这方面的了解可以适当减少。  变化 7:  ①原文:医学人文综合-医学心理学-七、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模式;  ②增加:(4)医患关系的其他模式;  ③点评:跟变化 5 差不多,考试专家认为作为临床医师应该至少知道有哪些医患关系的模式,并不限于之前的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  变化 8:  一些个别文字的变动,不影响考点的理解,故在此不花篇幅解释。  大纲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因为大纲的变动势必会体现在当年的考试试卷上,该拿到的分数(新增和修改部分)千万不能拱手相让,已经不再需要你掌握的内容(删除部分)也就别浪费宝贵的复习时间去加强记忆了。  除此以外,还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就是:自从大纲大幅度修订后,执医考题越来越着眼于实际,以病例或者临床情景切入,再进行相应知识点的考察,即使是基础医学或者医学人文部分的考点,也可以结合临床进行考察。那么,这种出题形式就意味着考生必须对临床上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相关疾病有较为全面的把握,并且能通过其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推导出其背后所蕴含的基础医学、医学人文知识,才能致胜各类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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