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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起
继续教育退税流程操作如下:1、参加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得相关证明材料;2、确认自己符合继续教育退税的条件,例如在培训期间应纳税所得不低于规定数额等;3、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税务局网站,选择“个人所得税”相关服务;4、进入“继续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培训信息、扣除金额等;5、提交申报信息,并等待审核;6、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备案;7、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信息和金额,获得退税。继续教育退税流程操作材料:1、填写《申报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信息表》:需要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并在表格中提供个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习时间、培训费用等;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相关的培训费用发票、收据、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3、填写纳税申报表: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中,填写继续教育费用专项扣除的相关信息;4、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综上所述,具体的继续教育退税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办理退税手续,以便更好地获得退税。同时,申请人需要保留好培训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河岸河岸
一、正面回答再教育抵税怎么抵扣:1、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2、第八条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二、分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三、教育能抵扣多少税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心野性子浪
法律分析:一、区分自己的申报类型: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第二种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区分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五种学历提升情形。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区分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两种情况也可以叠加申报。
二、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标准: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Ps.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采用的是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的方式,自考,成考,在职研究生等非全日制的继续教育学历在获得学籍后都可以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
2)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准备好申报材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四、 具体申报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继续教育”
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电子信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Ps.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不用自行办理扣除,按月按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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