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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情难诉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九)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十)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 ,格式jpg(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更多信息可关注我方网站。
不过问网事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报审bai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范围的有关规定》等。 二、变更事项: 1、变更执业地点; 2、变更执业类别; 3、变更执业范围。 申请人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三、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一)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时,应先到原执业机构及原执业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打印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拷贝本人信息软盘1张,再到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二)执业范围变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聚散离合情理之中
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条件:1、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两年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材料: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8、由外变更至成都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还应提交医师变更注册信息软盘和变更通知单(由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9、变更出现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提交《成都市卫生局注册医师脱离医疗机构申报情况备案表》(由原执业医疗机构填写、盖章)、5寸软盘。10、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保留军籍仍由军队管理的,拟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还须提供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11、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还应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同一类别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考核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程序:(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第三步:社会事业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二)内部审批流程窗口受理经办人登记、初审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评审提出审查建议卫生计生处处长签署审查意见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或不予批准通知书)窗口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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