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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万里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甬财政会【2011】25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一期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我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宣传发动和报名选拔工作。可登陆宁波市财税局外网浏览。地点 宁波 市财政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晚点再说
答:不从事会计工作(按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且没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自愿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的不受限制,但不能补参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2.如果不参加或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吗?答: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信用计分的依据之一。自2020年起,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年将扣计2个信用分,没有及时完成的扣计1个信用分,累计不完成的将加倍扣分。3.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分?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学分结算,其中会计专业课程要求60学分以上(宁波市统一为72学分)、专业技术公需科市人社局要求18学分以上,合计要求不低于90学分。4.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级别分类吗?答:目前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和初级两个级别,其中全市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资格人员应参加高级继续教育,其他人员(含会计中级、会计初级,以及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统称一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初级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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