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不应该负的责任

笑靥如花似你妈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8559

首页>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不应该负的责任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乐友

已采纳

责任种类一般含义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的原因(一)违约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了与客户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时期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二)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1.普通过失(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2.重大过失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三)欺诈(舞弊)以欺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推定欺诈(涉嫌欺诈) 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极端或异常的重大过失。

50评论

百毒不侵的都无药可救过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一)违约 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二)过失 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1.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职业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2.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三)欺诈

38评论

害怕一人却孤身一人

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可能被判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还会使注册会计师负刑事责任。

44评论

蹲在街头沦落了成美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审慎执业,保证执业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否则,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二)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指派了不合格的助理人员去执行审计任务,未能发现应当发现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三)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注意: 第一,经营失败不等于审计失败,但在经营失败的同时,很可能会追究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审计失败;第二,审计失败是注册会计师没有执行好审计准则造成的,只要存在审计失败,就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有过失,有过失就有责任,因此,在发生审计失败的情况下,很可能审计风险就变为实际的损失,进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由于审计中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特别是,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精心策划和掩盖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尽管完全按照审计准则执业,有时还是不能发现某些重大舞弊行为。

178评论

天塌下来有谁天塌下来有我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为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注册会计师法》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的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15评论

穿着拖鞋去巴黎

您好。如果注册会计师未查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的错误,注册会计师 不一定 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出具的,不是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因此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而不是注册会计师。那注册会计师就没有责任?不是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通过一定的审计程序,何玲保证被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这有两层意思:一,是重大错报风险,如果只是小错误,或者说不重大的错误,则无所谓。何谓重大?意思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做出决策的错误。比如,我是投资者,我想投资某公司,但是如果我知道某个错误后我就不想投资了,那这个错误就是重大的。如果只是折旧少计算了几万块钱或者费用多报销了几千块钱,我作为投资者是不在乎的,那么这就是非重大错报。二,是合理保证。合理保证指的是不是100%的保证没有错误。因为注册会计师毕竟是外部人员,而且是普通人,不是神。他对企业的情况了解没有那么清楚,如果企业铁了心要造假,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就能发现。所以,注册会计师只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做了所有该做的工作,还是没有发现重大的错误,那么他就是没有责任的。因此,如果注册会计师未查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的错误,注册会计师 不一定 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故意不作为,或者能力不足造成了报表使用者的损失,注册会计师是要负责人的。有时会被判处赔偿责任,在国外,这一惩罚是很严重的。

175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