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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酒
从理论上讲,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在于公平交换中,交易双方不受其他方任何因素的影响下所确定的、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交易价格。存在市场交易的情况下,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现值和现值等会计准则体系中最重要的计量方式之一。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严格规范了运用公允价值的范围,其中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其他准则计量中设定了前提条件,对每一项会计要素,基本准则都无例外地强调,只有在能够可靠计量条件下才可确认。同时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还是以谨慎性原则为指导思想,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成熟条件以及交易性质等自主选择使用公允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
黑白默片
首先, 对可以取得公允价值的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是国际会计准则、 美国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会计准则的普遍做法, 它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 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 这种做法在技术上的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就拿投资性房地产来说, 账面2000万元,如果市价涨到2亿元会计上就应该反映2亿元, 这样的信息才真正真实有用。 如果仍然坚持在报表上显示2000万元,会计处理倒是简单了, 但这种信息不仅不能帮助投资者进行决策分析,甚至还会误导。 任何改革都不能因噎废食,会计准则的改革也不例外。 与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第二,新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要 “持续可靠取得”而不是“估估而已”,公允价值不再是橡皮尺子。 公允价值要想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需要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上市公司管理层蓄意造假、 会计审计人员失去职业道德与证券市场监管失灵。 事实上具备了这三个要素,任何制度也不能有效发挥防护作用, 再好的准则也无能为力。第三,适宜于公允价值应用的“土壤”已初步形成。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2003年中央做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由初创转向完善,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已经确立。另外,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在强化公司治理, 提高运作透明度,清理违规行为, 构建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中国证监会推进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了上市和再融资的程序, 颁布了大量监管规章,加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舞弊查处的力度; 财政部加大了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上市公司内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的理性经济选择为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构筑了多道“ 防火墙”;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有效甄别的能力也有所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逐步提高。 势异时移,这些都有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环境已初步实现。 我们应该采用发展的战略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井绳”。第四,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十分谨慎,不会导致滥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 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 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比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可见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 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 因此只要严格地按照准则实施,公允价值就会真的做到公允。再比如在非货币交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 新准则规定了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的两个前提条件, 即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这些前提条件, 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收益的行为。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 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公允价值不允许被滥用。(求采纳
你的羁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对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新准则较原来的准则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对企业会计实务特别是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1.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准则引入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新准则体系中的一大亮点。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新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公允价值的运用有所限制,应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2.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新存货准则第14条针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做了规定,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相应缩小了企业选择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范围。新准则取消了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说明条款,明确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和其他行业企业一致,均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3.允计部分开发费用资本化。新《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新准则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将开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无形资产摊销的改变。新准则提出了确认预计净残值的标准,提出了按照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摊销其价值的方法,指出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改变了原准则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做法,提出了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使用寿命内摊销,不再强调按照法律规定年限摊销。4.资产减值准备规定的变化。为了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同时,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对于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条规定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对暂停上市的公司及ST公司。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按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从总体上看,还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在新资产减值准则中,除了这八项资产外,还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7项。5.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处理的变化。新准则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扩大。新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门借款以外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另外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中,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同时,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再限定于专门借款,一般借款如被用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也应当资本化。7.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新准则彻底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明确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扩大了可转回差异的核算范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核算所有的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以外的能转回的差异。在这种方法下,直接得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新准则提出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的概念,将暂时性差异界定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首次将符合条件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8.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1)合并财务报表基本理论和合并范围的变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2)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新准则将企业合并方式分为两种: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选择上,新准则和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较大的差异:国际准则仅允许使用购买法,限制或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因为使用该方法容易让企业钻空子,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但新准则允许使用权益结合法,这是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的体现。9.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1)金融工具计量标准发生变化。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摊余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因素、时间价值,从而更准确地计量各类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要求银行对客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力,改变了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传统做法,使商业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更精细、更客观。(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化。新规则规定,债务工具减值损失转回可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一些金融企业的年报中常常会出现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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