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14号准则

凉城小巷孤单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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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足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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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修订的六项《企业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订)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订)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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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只有你懂得我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简单,并且为了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小企业会计准则》尽量与税法趋同。在收入确认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原则相同,但在个别业务的处理上存在明显差异,笔者认为,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和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差异较大。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上的主要差异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在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

例1:201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

若甲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会计处理如下:

2017年1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600000

贷:库存商品 15600000

2017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长期应收款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268800(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得出)

贷:财务费用 1268800

‚若甲公司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则会计处理如下:

2017年12月31日收取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20000

贷:库存商品 312000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产生了差异。在2017年,会计确认上1600万元收入,1560万元成本,冲减126.88万元财务费用;而税收上只能确认400万元收入和312万元成本;在汇算清缴时,调减收入1200万元,调增成本1248万元,调增财务费用126.88万元。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需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例2:甲公司2017年11月8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笔货款已经收到。2017年1月12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甲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完成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税率25%)。

若甲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会计处理如下:

2017年1月12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贷:银行存款1404000

借:库存商品1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若甲公司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则会计处理如下:

2017年1月12日:

借: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贷:银行存款1404000

借:库存商品1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产生了差异,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调增收入120万元,调增成本100万元,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反向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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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爱他无法自拔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拓展资料:2017年7月19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修订和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1.对于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以及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新收入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对于其他在中国上市的企业,要求执行《新收入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3.对于非上市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新收益准则》从2021年1月1日起。4.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标准》的企业允许提前执行。新收入标准调整的主要原因可以说是与时俱进,面向新环境,解决老困难。1.新环境在国内,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新的工业和新的商业也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对旧的收入标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合理、规范、准确地确认收入,已成为新许多行业和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2014年5月28日,在国际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我国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与现行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旧困境我国现行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2006年颁布的,这两个准则是并行实施的。旧准则与当时的国际会计准则趋同,80年代确立了当时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确认原则,很难满足新经济环境下新商业模式的需求。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新准则保持衔接,更好地适应新经济环境下中国企业新经营模式的需要,与时俱进,财政部于2015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从内容上看,新收入准则几乎反映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中的所有原则和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新准则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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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弥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提出关于存货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1、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2、改进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我国修订的存货准则也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这一决定并不排除与后进先出法相似的能够反映存货流转的特殊成本法。3、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这一问题将由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规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将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拓展资料: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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