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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天空在落泪
会计师事务所分普通会计师事务所与有限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理: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具体前置许可项目请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前置审批参考目录》查询)注: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合伙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有限合伙办理: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合伙事务人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具体前置许可项目请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前置审批参考目录》查询)注: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合伙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
憨豆先森你比我还2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及其他要求(一)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名以上的股东;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四)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五)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六)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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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流程注册步骤
现以目前注册最多的也是最受关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为例来说明公司注册流程,以下是我分享的公司注册流程注册步骤,更多创业指导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创业网。
注册基本流程:查名(工商局)→开户注资(银行)→验资(会计事务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
(一)查名,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规则:
查名(核名)是企业登记注册的第一步,公司名称需符合法定格式,公司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地区名称如:上海)+公司字号(如:华能)+行业表述(如:投资)+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2、准备资料:
(1) 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 公司名称(最好提供五个以上)、公司经营范围;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份。
3、查询:
资料备齐后报送工商局,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如果公司名称被作出驳回的决定,则需提供其他名称重新查名。
4、核准:
若企业名称获得工商管理机关核准后,授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该通知书一旦下发不得修改,有效期为六个月,企业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注册。
(二)开户注资
查名后,必需前往银行为公司开立临时账户,又称验资账户。
1、准备资料:
(1) 相关合法机构刻制的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章、公司财务章;
(2)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3份;
(3) 如股东不能前往而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由股东签名的授权书;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2-3份;
(5) 《银行询证函》2份
2、开户手续:
(1) 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所有股东印章;
(2) 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3) 银行查验相关证件;
(4) 审核通过后当场开户并拿到临时账户账号。
3、注资:
(1) 按照《名称核准通知书》上的股东数量及投资比例进行注资;
(2) 现金注资按股东数量每位填写一份缴款单,随后通过银行柜台把资金注入账户;
(3) 非现金注资注意资金的来源必需和股东相同,同样也是每位填写一份进账单,随后通过银行柜台把资金注入帐户。
(4) 注资成功后将得到银行验证后的进帐单或缴款单、对账单、银行询证函。
注:
(1) 进账单或缴款单上的款项来源必须要填写“投资款”;
(2) 对帐单上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或业务公章,银行询证函也盖银行业务章或业务公章。上述两单一般由银行直接邮寄到会计事务所。
(3) 开设验资户时不可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只能加盖所有股东章。
(4) 对帐单上必须要有公司全称、帐号、帐户进帐明细、帐户的余额。另如银行打印的对帐单是英文版的必须要转换成中文版。对帐单、询证函上银行盖章一定要清楚。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需归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验资
1、业务简介: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准备: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4)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对账单、银行询证函;
(5)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7)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们情况;
(8)注: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受理:
(1)与会计事务所签署委托书,商定验资双方责任、收费标准、支付方式、日期等;
(2)会计事务所审阅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有关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并填制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会计事务所查验企业注册资本各方认缴份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等;
(4)查验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是否为自己所有的现金,是否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5)对投资者提供的各项凭证文件,要分别采用核对、审阅、查询、盘点、分析等方法,确定证件是否有效,计量是否合理,数据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6)在验资中如发现投入资本或与投资相关的资产负债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等问题要认真填入验资记录,并要求企业于约定时间内对有关帐册凭证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再由注册会计师进一步验证核实;
(7)出具验资报告检查验证工作结束后,注册会计师根据取得的资料证据和验资记录,最后编写验资报告;
(8)约定时间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以此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四)申请营业执照
为节约时间我们至少应该办理查名或银行业务(开户注资)的同步进行申请营业执照的准备工作。
1、准备资料:
(1)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复印),注意标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及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通常是由相关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即注册地址);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2、签字验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常要求全体股东及公司任职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证件原件亲自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当场签字验证。
3、受理
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准备好上述资料,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呈送上级机关受理,一般45天内决定是否核准,核准后一般10天内核发营业执照。
(五)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1、资料准备: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原件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注:
1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需提供台胞证;军人需提供军官证。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关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登记证明。
3请用A4纸复印资料,必须复印清楚,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姓名、证件号码、照片、发证机关、有效期均清晰可辨,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予办理;提交的资料供我单位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抹。涉密单位须提交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
2、申请流程:
(1)公司应当在营业执照被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照到相应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领代码证的手续。
(2)收费:按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缴纳证书费及技术服务费。
(3)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书和申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有关登记事项。
(4)赋码:按国家标准和上级分配的码段赋予单位代码。
(5)发证:申请单位按规定领取代码证书。代码证书有正本、副本、电子副本(IC卡)之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申请税务登记证
1、业务说明: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5、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xxxx、逾期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xxxx,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
工具原料
法人身份证,全体股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原件
以上原件复印三份
方法步骤
准备好公司名称10个,去工商进行企业核名,核名申请提交后3-5天可出结果
核名成功后,会出准予注册受理书,保留期限6个月,签署法人,股东等注册资本信息,提交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本可以认缴〈金融,类不可以的〉不需要实缴的。
准予注册下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进行刻防伪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不需要开票的公司可以不用刻发票章)。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顺序要求,先去国税,再去地税办理,需要花400元买金优盾,或者180买蓝牙。备注(进行税务登记时,需要先登录税务局云亭输入企业信息)。
以上步骤完成后,开公司基本对公账户,带法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公章,各银行每家费用不等,多问几家在办理。
以上步骤完成后,就可以开门营业了,新公司需注意,不管每月是否有营业,都需要每月申报税务。
工具原料
利好政策让企业和个人在减少外出的同时也能正常的办理行政事项,在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行政事项上的申办都很快捷,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如下: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一——营业执照
1、准备注册公司所需的信息:注册公司的类型、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占股比例、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主要人员。
2、申报公司注册申请:将注册公司所需的信息在“上海一窗通办”平台填报信息提交申请,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
3、股东及全体人员签字、签章:股东为上海企业的可使用“上海法人一证通”电子签章,股东为内资个人及主要人员可选择下载“移证通”电子签字,签字、签章完成后1-2个工作日审批。
4、出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及刻制公司印章,时间为1个工作日。
5、申领法人一证通证书: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原件复印件到行政服务数字证书窗口申领,可当场领取。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二——开立银行基本户
银行预约: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办公地址发送到银行处预约;
银行核查:银行人员到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实地核查、拍照,通过后约定开户时间;
到场开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经办人员身份原件(具体以开户行要求提供材料),当天开户办结。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三——社保及公积金开户
申请社保、公积金开户(可线上申请);
基本户银行签订代扣代缴业务;
添加需要交纳社保及公积金人员。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四——税务登记
税务网厅填报税务登记申请:登陆上海税务网厅“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填报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当日或次日将会收到短信审核通知;
递交纸质税务登记材料:根据审核通过将所需纸质材料到所属税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申领税务Ukey;
申领发票:登陆上海税务网厅网上申领发票,税务部门会根据收件地址就近快递配送,或申领电子发票。
开具发票:税务ukey、电脑、针式打印机,安装-登陆-开票。
注意事项
上述就是为大家介绍的2020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步骤,创业者可以找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这样能快速高效的拿到相关资质证件。
不经历人渣哪能随便穿婚纱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2)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作出不低于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具体规定。 2、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担任, 有关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1、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以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2、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 (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只出资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业务的人员; (2)超过国家规定职龄的人员; (3)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情形之一的人员。 4、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其中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集体作出决定,并推举主任会计师一人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会计师必须由合伙人担任。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第五、六、七、八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第四、五、七、八条) (三)申请方式 书面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2、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 (1)合伙人协议书; (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 (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98]55号的有关规定, 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发起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 全体发起人签名: ××××年××月××日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财政部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财会协字[1993]110号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做为合伙人,申请设立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会计师由合伙人之一××担任。 本事务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质量。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有关事务所设立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文件请链接到北京会计网首页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查询。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岗位及职责 岗位:财政局会计处 职责: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二)审查依据: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重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三)审查岗位:会计处 (四)审查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8〕55号、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10号文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及职责: 会计处 岗位:北京市财政局 职责:1、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出具相关文书。 (三)结论及送达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向申请人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送达时限 :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批准文件或书面通知送达申请人。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报审批机关备案。 六、监督检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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