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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中的孤独
不知道你们报表中是否有“专项应付款”这个科目,可以暂时列支这个科目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实际支出时再从该科目转到费用或者资产科目下,具体得看支出用途是否资产化。这样应该不会被税务说什么,如果没有该科目,也可放在其他应付款,只要自己能解释通,拿出相关文件就行。
旧心传话
政府补助有:财政拨款,税收返回,财政贴息等分两种情况:一。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之前>发生的业务的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二。收到的补助用于补偿<以后将要>发生的业务的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 业务实际发生时,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眉眼情浓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久了我也无谓了
如果是货币性资产的话,按下面的方法:(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3)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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