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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二)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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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考试规律,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将安排在2020年11月份进行,各地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中旬,具体以官网公布为准。根据规定,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一年只有一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但,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超过471万人,越来越多的人报考初级会计师考试,以后也不排除会改为一年多考的情况。 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二、属地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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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2015年新政策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职业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2009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以下简称“新版考试大纲”)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便〔2014〕1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有关考试报名、新旧考试大纲及题库的衔接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的平稳过渡,暂停2015年1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及考试系统将于2015年2月期间进行系统升级和测试,2015年3月10—15日恢复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15年4月开始按新版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二、有关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选订问题由于新版考试大纲的有关内容作了较大调整,且是组织建设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的唯一依据。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于2014年5月通过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版考试辅导教材,由新华书店统一经销。故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不再委托有关人员专门编写,建议考生以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新版考试辅导教材作为考试辅导用书,请广大考生自愿选订。自2015年1月起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不再提供网上购书服务。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考试界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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