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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我爱她你瞎了么
我国各省2017年1月1日暂缓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公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其中包含了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等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此,我国各省2017年1月1日暂缓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但是以前考取的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以后,会计从业人员只能考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蛋疼自己捂著
不会。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 [2020]5号)和《关于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函〔2020〕329号)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准考证初级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0:00至8月27日23:59。中高级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0:00至9月3日23:59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按照全国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有关要求,参加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背包,文字资料,手机(调至关闭状态)等通讯设备,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会计网-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
人算不如天算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提交草案时为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当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说明。此间对修改会计法也有一些不同意见。袁曙宏在说明中表示,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小生活兵慌马乱
我国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公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其中包含了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等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此,我国各省2017年1月1日暂缓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扩展资料: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法
喜欢伱任性时可嗳模样
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从事会计工作
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提交草案时
为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当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说明。
此间对修改会计法也有一些不同意见。袁曙宏在说明中表示,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