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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然屹立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一份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表示,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其应纳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具体到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业内人士指出,"打包"债权是指包含若干债权的债权包,在处置"打包"债权的时候,要对不同的债权分别进行处理,这样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可能是部分债权。因此,在处理个人取得"打包"债权的所得涉税问题时,就要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人潮拥挤怎能不期而遇
打包债权指的是债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扩展资料:
个人债权可以转让,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其次,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法律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不发生效力。
愿妳好
会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为人勤奋踏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债权债务会计职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肯定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1
1、审核各类原始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办理各项日常业务报销、业务收款,编制会计凭证;
3、办理应付、预付款的结算,定期进行应收、预收款对账,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办理收入收款手续,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5、编制和录入记账凭证并整理装订;
6、对长期不清的往来款项,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妥善保管借款凭证、执行合同、结算单等各类辅助财务资料和文件。
8、编制各类报表并提交分析报告
9、总部财务总监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2
1、每月审核供应链系统单据、每月查核进销存数据。
2、编制日常相关数据统计表。
3、录入费用单据,制单,凭证录入。
4、处理公司的账务,编制财务报表,确定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5、办理税务相关事宜,会协调沟通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3
1.负责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结算以及账务处理,并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
2.负责员工备用金的日常借支,并按期进行催收。
3.月末负责费用的分摊、分配,并结转项目成本、收入。
4. 负责执行公司季度费用预算以及月度资金预算,并每月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
5.负责在公司接受相关机构、部门审计时,提供相关资料。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4
1、 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成本、预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 主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 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拟订或规划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方案;
4、 组织拟定公司年度预算大纲及财务预算;
5、 审核融资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 组织编制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
7、 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并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8、 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9、负责财务数据核算,按要求开具发票、报税等;
10、负责成本、支出预算,控制,做好财务风险控制,定期盘点现金流状况;
11、负责月度,季度,年度公司账目的核算;
12、实时核对公司的往来账目,及时跟进发票的回收情况,做到账实相符;
13、处理财务相关的所有事项;
14、老板及经理交待的其它工作事务。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5
1、负责会计总账核算工作,按时编报各类财会报表;
2、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成客户公司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及工商公示年报;
3、负责日常税务事项处理;
4、处理公司与工商管理局,税务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6
1、 负责日常会计处理、账务核算 ;
2、 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
3、编制记帐凭证,负责会计凭证汇总、帐簿登记,打印输出记帐凭证和帐簿;
4、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债权债务会计职责7
1.财务核算:负责凭证的录入、审核及记账、结账等全盘账务处理。
2.费用审核:公司各部门报销费用单据审核及凭证编制及登帐。
3.报表编制:负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本分析表等报表的编制。
4.财务预算:协助经理进行财务预算。
5.税务申报:负责各项税务申报及负责发票的开收管理。
6.其他事项:负责各项工商事务的办理;负责会计档案整理与归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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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怕与你相逢
一、何谓“打包”债权 大家可能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不陌生,它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的不良资产包括无法收回贷款而抵押的不动产、无法收回坏帐债权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这些不良资产时通常是通过拍卖、招标等多种途径。而且经过几年的运作,还存在将债权打包来拍卖的情况。 打包债权,是指将若干个债权,合成一个拍卖标的。尽管这些资产或债权变现效果不好,但是因为目前国家对处理不良资产方面没有任何限制性政策,虽然有风险存在,可投资的机会也很大。所以有不少有实力的大公司或个人愿意以低价购入这些变现价值不灵活的资产或债权,然后再通过自己的经营、转让这些资产或起诉这些债权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取得一定的收益。
心相璃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补贴款、应收利息、长期债权投资及预付账款等科目。
从法律上来讲,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逆着光斑斓
债权是一个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的款项。债务则是一个单位需要以其货币资金等资产或者劳务清偿的义务,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可以作为款项收付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或者支配权利的票证,如股票、国库券、其他企业债券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一个单位用来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和机器、机械、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
3、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一般是企业单位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净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亦称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等。
4、收支与成本费用的计算
收入是一个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由于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服务或提供资产的使用权等取得的款项或收取款项的权利。支出从狭义上理解,仅指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履行法定职能或发挥特定的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和企业化的事业单位在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或损失;
如从广义上理解,支出是一个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或损失。费用的涵义比支出窄,通常使用范围也小一些,仅指企业和企业化的事业单位因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支出。
成本一般仅限于企业和企业化的事业单位在生产产品、购置商品和提供劳务或服务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费用、商品进价以及燃料、动力等其他直接费用。
扩展资料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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