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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几许相待何年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制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职能是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定会计准则及相关审计,职业道德准则。一般来讲不负责考试资格指定,但是有专门的部分负责考试的组织。在其官网上有考试的样题,考试大纲及一般的考试注意事项等。
同时开通有专门针对考生的答疑热线,解答考生在考试申请阶段出现的问题。笔者又一次曾因表格填列有问题拨打此热线,工作人员及其认真耐心地解答了笔者的问题。故如果在考试申请过程中发生技术性问题且急需解答的,可以拨打此热线寻求帮助。
如果考生通过了USCPA统一考试,且已经确定所在州颁发的CPA证书或执照后,可以加入AICPA协会,也可不加入。加入成为普通会员后,需按年缴纳会费,同时享有各种会员权益,也会得到AICPA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多深情
国际司关于美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介绍如下:一、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机构简介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实行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管理部门主要为各州的会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州会计委员会由于美国是联邦管理体制,各州之间的立法和行政管理相互独立,各州有具体负责注册会计师管理的行政管理机构,即州会计委员会(State Board of Accountancy,简称SBA)。州会计委员会主席由州长任命。其委员会成员中需要有半数以上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没有持有证书的也应当有提供会计服务方面的专业经验。州会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有关会计管理法规的实施;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颁发合格证书;为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司颁发许可证;颁布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为或其它实施法案的管理规定;负责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和处罚。同时,州会计委员会可以代表州政府进行起诉或者应诉。为了促进美国注册会计师管理的协调统一,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推动下,各州会计委员会成立了州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NASBA)。州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是一个协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致力于推进全国55个州会计委员会提供有效的工作,监督全美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和证书的发放,研究与会计监督相关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建议等。(二)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以下简称美国证监会)根据《1933年证券法案》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成立。其委员由美国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批准下任命,任期5年。美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证券市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案件的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2002年萨班斯法案出台后,美国成立了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简称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是非盈利法人组织,受美国证监会监督。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的经费来源主要为上市公司缴纳的年费及向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注册费和年费。其主要职责是对从事证券市场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罚;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注册;制定审计准则等。(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ing,简称AICPA)成立于1887年,是美国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组织,其会员为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有理事会,下设会计及检查服务委员会、会计准则执行委员会、同业互查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后续教育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咨询服务委员会、个人财务计划委员会、私营公司业务委员会、执业道德委员会、证券业务委员会以及税务业务委员会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为会员提供服务;制订审计准则和规则;督促准则和规则的实施;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同业互查;实施行业惩戒等。美国各州也有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州的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组织。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不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分会,但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合作,尤其是组织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二、美国统一会计师法(一)美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发展历史1896年,美国纽约州的立法部门通过了美国第一部确立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法律,从而奠定了美国其他各州后来管理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基础。191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即美国会计师协会颁布了美国第一个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范本法案。1980年4月,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颁布了一项注册会计师范本法,反映了数年来制定的立法政策。由于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的成员是各州会计委员会,负责实施现行法律,并向州立法机构提出建议,因此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制定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政策比较合适,宜得到各方认可并作为参照。1983年1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共同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一项新的注册会计师范本法案,即1984年统一会计师法。该法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法案,它不但得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后来该法经过多次修改后,更名为“统一会计师法案”。统一会计师法案的立法意图在于实现几个目标,其中最根本的目标是实现会计师制度的统一、通用与规范。同时,具体条款也将尽力体现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和促进注册会计师专业水平的提高。由于美国各州有独立立法权,其有关会计师法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标准、互惠、临时执业等的规定并不统一,因此给注册会计师的跨州执业和流动造成了障碍。通过统一会计师法案,尽可能消除各州会计师中的不同规定和障碍,从而使注册会计师能在相同的立法环境下开展工作,同时还将促进跨国执业。(二)统一会计师法立法原则统一会计师的立法坚持了两个最基本原则,一是保护公众利益原则;二是统一原则。1.保护公众利益的原则。统一会计师法要求,管理法规必须考虑对公共健康、安全与财产加以保护,对注册会计师法的法规规定中,只有充分考虑公众利益才能体现公正。在立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从事要求较高技能业务的个人和单位提供合理的胜任保证。法案中规定审计业务只能由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执行。二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胜任能力,防止欺公众。法案中要求注册会计师人员必须具备使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足够的法律保证效力的最低业务水平,即只有注册会计师才能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同时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特别应该具有相当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要通过严格的考试与职业教育。为了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欺行为的损害,对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的行为也必须做出必要的限定。同时,要求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执业注册会计师都必须接受继续教育。2.统一原则。由于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对象很多是跨州公司,因此,绝大部分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跨州性特点,统一注册会计师法必须保证注册会计师能够自由地在各州之间流动,要求各州制定统一的颁发执业执照标准,并且保证注册会计师只受一种行业法规管辖权的规范。统一注册会计师法案应该是全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的唯一标准,所有各州和管辖区域都应尽可能采用统一会计师法案,以便各州在其会计法规中取得一致。同时,由于国际业务的开展,也必须促使注册会计师职业放眼于全世界。(三)统一会计师法案规定的主要内容统一会计师法案在立法条款中始终贯穿着上述立法原则。其主要内容有:1、明确需要持有许可的会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意见;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以标准形式出具报告;对财务报表编制后以标准形式出具报告。任何已注册或没有注册的人员都可以从事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会计服务,如税务服务、管理建议服务、编制财务报表等。2、明确从事审计工作的个人和公司必须持有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使用与更新,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许可证书的取得与延期等。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业务时,也必须受到其他有关会计管理法规的管辖。3、明确禁止没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或公司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或者其他会导致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资格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形。4、明确授权各州的会计委员会具体执行统一会计师法案中有关管理情形,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颁发合格证书,给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司颁发许可证,颁布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为或者其它法案的管理规定,以及负责监督和处分等。5、明确规定了申请注册会计师资格、审查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经验,以及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及资格证书的延期等事项和程序。6、明确了其他一些具体事项,如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收费标准、佣金、保密事项等。三、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美国会计师分为三种,一种是政府部门会计,如联邦政府部门会计、州和地方政府部门会计、大学研究机构会计研究人员;第二种是私营部门会计,如一般公司部门的会计和从事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第三种是公共会计师,即注册会计师。对于前两种会计人员,只需要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学习,由会计使用单位任用,不需要政府颁发的特别执照,但对于注册会计师,由于其职业与公众利益相关,因此需要进行考试,颁发执业执照,并对于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一)注册会计师考试1、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条件。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具备所在州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一般为有150学时的学院教育,这些课程必须与商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联邦税法以及其他与会计相关;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有些州对会计课程会有额外的规定,如华盛顿州需要有24个特定会计学课程的学分;纽约州需要学过特定的大学会计课程;弗吉尼亚州要求有不少于24个学分的大学特定会计学课程,不少于24个学分的大学商业课程,但会计理论或者初级会计不能计入上述48个学分中;马里兰州规定有不少于27个学分的大学会计课程,不少于21个学分的大学商业课程,不少于3个学分的伦理道德课程等。2、注册会计师考试。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进行四次,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安排考试。考生资格由各州会计委员会具体审定。自2004年以来,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共分为四科。一是审计和鉴证,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主要考核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准则的运用。二是商业环境及理论,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核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与公司运营管理中相关的财务、信息、战略管理等。三是财务会计和报告,考试时间为4小时。主要考核财务会计和报告的相关准则的运用。四是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核商法、税法、资产并购以及与专业相关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会计师执照(CPA License Permit)由各州会计委员会颁发。申请人在通过了全部四科考试后,还不能申请执业资格证书,而是在满足证书所在州的相关要求才能申请取得,一般要求至少有1-2年在会计师事务所或类似机构的工作经验,并需要由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认证签字。有些州还要求参加伦理道德考试并合格。申请人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向州会计委员会申请获得执业资格,成为美国注册会计师。(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更新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取得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后还必须按照所在州会计委员会的要求对执业资格证书定期更新,更新周期一般为2-3年。由所在州会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在满足后续教育的要求后予以更新。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所在州的规定参加后续教育。一般要求在三年内完成120个学时的后续教育课程,且每年不得少于20个学时。有些州会将后续教育期限缩短为两年,即两年内完成80个学时的后续教育课程。后续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与会计、商业、伦理和法律相关的课程,可以参加网络授课或者培训班等。(四)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美国各州会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授权对注册会计师实施监管。1.通过许可证的颁发与更新进行监督。在颁发许可证时,州会计委员会对通过考试的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学历教育及工作经历。在对许可证更新申请进行审查时,主要审查注册会计师从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参加后续教育情况。2.通过调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州会计委员会接到有关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州会计委员会可以自行调查,也可委托相关的人员或组织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并根据情况代表州政府起诉当事人或事务所。3.对于违法行为,除了诉诸相关法律,由法官作最后的裁决外,州会计委员会也有相应的处罚权力,如对于取得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受到其他州或联邦机构的处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行为,州会计委员会有权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禁止执业,撤销证书、许可资格或者中止登记等。州会计委员会的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举行听证会。除了州会计委员会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也通过行业自律形式,主要是开展同业互查等形式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
清风解酒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成立于1887年。 作者无法核实AICPA成立的具体日期,因为不同的史料提供的日期各异。 一种说法是9月20日。 总之,1887年被作为AICPA乃至美国会计职业组织的诞生日而载入史册。 在一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它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富影响力的会计职业组织。 目前,CPA的声誉虽然处在历史的最低点,但是,它对美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的贡献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正如1987年AICPA百岁华诞时,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他的贺信中写道:“独立审计为企业和政府的会计报表提供可信度。 没有这种可信度,债权人和投资者就难以做出为我们的经济带来稳定和活力的决策。 没有CPA,我们的资本市场将土崩瓦解。” 纵观AICPA的历史,职业主义(Professionalism)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 因此,本文将从会计职业化,执业标准和教育与研究三个视角,追溯AICPA在会计职业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从中发掘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在讨论会计职业化之前,我们先概括AICPA的由来。AICPA 1870年之前美国会计师作为一个职业鲜为人知。 1887年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ublic Accountants)成立。 这一事件得益于一位英国会计师的意外造访。 1886年10月伦敦Thomas Wade & Guthrie事务所的合伙人埃德温。 格思里(Edwin Guthrie)越过大西洋来到美国,处理其纽约所合伙人突然去世而引发的纠纷。 格思里先生在会晤美国同行时竭力推崇1883年成立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 1916年AAPA更名为美利坚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Accoun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一年后,再次改名为美国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Accountants)。 1957年它以“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取代“accountants”,AICPA由此得名并延续至今。 为行文方便,以下一律使用AICPA. AICPA在成立时仅有31名会员。 草创时期,AICPA作为全国性会计职业组织的地位曾受到过两次严峻的挑战。 第一次是1902年成立的美国公共会计师团体联合会(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Public Accoun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二次是1921年成立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American Society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由于罗伯特。 蒙哥马利(Robert H. Montgomery)等一批有识之士的中流砥柱,美国会计职业没有重蹈英国职业团体林立之覆辙。 1905年10月和1936年10月,AICPA分别实现了与美国公共会计师联合会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的合并。1917年AICPA以联邦储备委员会文告形式,发表了“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成为第一份具有“权威性支持”的会计准则。 经过1929年和1936年两次修订,该文告对当时的会计实务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十年代经济危机使会计职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指责。 1932年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成立,标志着AICPA对会计准则的系统研究。 1959年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取代会计程序委员会,继续制定和发布会计准则。 60年代中期,APB作为准则制定机构的合法性开始受到质疑。 为此,AICPA于1972年成立了惠特委员会(Wheat Committee),专门研究制定会计准则的建制问题。 根据该委员会的建议,美国于1973年成立了独立于AICPA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揭开了会计准则制定的新篇章。1939年AICPA成立审计程序委员会。 此举是对麦克森 - 罗宾斯(McKesson & Robbins)案件的直接反应。 委员会针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审核、独立审计师的聘用、以及审计报告的格式等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一号审计程序公告 —— 审计程序之扩展。 仅1948年该委员会就发布了10项公认审计准则。 1972年AICPA成立审计准则执委会(Auditing Standards Executive Committee),取代审计程序委员会。 1977年审计准则执委会再改组为审计准则委员会(Auditing Standards Board)。 鉴于社会对CPA审计的批评,AICPA于1977年成立了会计事务所部,将职业自律由个人延伸到实体。 其后,它又一分为二,即上市公司部(SEC Practice)和非上市公司部(Private Companies Practice)。 它们为同业复核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教育与研究AICPA的成立得益于英国会计师的指点。 而美国会计师则在英国同行之前领悟到大学会计教育对会计职业的极端重要。 伊莱贾。 塞尔斯(Elijah W. Sells)在1915年11月《会计杂志》的一篇文章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19世纪末有一位有名的会计师曾向一位著名大学的校长建议在该校设立会计课程,但却遭到了校长的奚落,理由是大学只设人文(Arts)和科学(Science)课程。 会计只是商科(Business)的一个分支,而商科尚不在大学的学科之列。 到1915年底美国已有19所高等院校开设了会计课程。 据调查,1917-1926年有697人加入AICPA,其中240人只有高中以下学历(34%);278人系高中毕业(40%);179人大学毕业(26%),其中57人毕业于纽约大学;12人毕业于哈佛大学;10人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均少于10人。 美国摒弃了英国的“学徒制”会计培养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诠释美国会计职业的鼎盛。早在1969年AICPA就确立了CPA五年制大学教育的构想。 1987年1月AICPA以全员投票方式通过决议:从2000年起将CPA的教育要求由四年提高到五年,即150个学分。 1900年美国只有250名CPA,而现在仅AICPA的会员就达30万之众。 队伍的持续壮大和知识的层出不穷也使得CPA后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1959年AICPA成立了后续职业教育部,并使职业教育逐渐成为协会的一个重要职能。 1971年AICPA通过决议,敦促各州CPA协会要求执业CPA必须接受后续教育。 到1987年已有48个州确立了这一硬性要求。 1990年AICPA要求其所有会员必须在三年内完成120学时的后续教育,且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1905年《会计杂志》(Journal of Accountancy)问世。 它既是AICPA的官方喉舌,又是CPA交流经验和探讨理论的园地。 10年后它的发行量就上升到4,000份。 二次大战后,美国的大学教育经历了一次“**性”的转变,具体表现有三:(1)教育层次由本科生为主转向以研究生为主;(2)教育目标由培养“专才”转向培养“通才”;(3)教育职能由单一教学转向教学与研究并重。 1959年,美国发表了由福特基金会(Ford)和卡内基基金会(Carnegie)资助的两份关于管理教育的著名研究报告。 它们揭示了管理教育存在的诸多时弊,包括研究的滞后。 从此,研究日益成为各个学科在大学的立足之本。 研究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助于会计在大学地位的改观,而且也为会计职业的发展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源泉。 对此,AICPA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也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包括在大学设立研究教职、资助研究项目、以及制定准则中运用研究成果、等等。 今天,美国执各国会计研究之牛耳。结语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个世纪只是短短的瞬间。 1966年约翰。 凯里(John L. Carey)和威廉。 多尔蒂(William O. Doherty)在《会计职业的道德标准》一书中写道:“CPA目前还没有被广泛地视为第一流的职业,但未来的希望却无以限量。” 美国会计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一个普通的“行当”发展成一流的“职业”。 其中的原因发人深思。 在职业化的过程中,美国CPA大胆借鉴了英国的经验,但却没有亦步亦趋英国的模式。 他们走出了一条自己的、更加成功的职业化道路。 在中国会计职业化的今天,美国的历史是一面不可多得的镜子。
路深处
发展历史: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887年,成立时名称是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AAPA。1887年8月,纽约州的法律正式承认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1896年,纽约立法机构通过了《管理公共会计师职业的法案》,第一次提出“注册会计师”(CPA)称谓。
1916年更名为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当时拥有1150名会员。1917年再次更名为美国会计师协会。1936年,AIA与1921年成立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进行了合并。1957年更为现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会计师专业协会,在全球128个国家与地区拥有近37万名会员。
待清茶等烈酒
(一)非审计服务问题安达信公司为安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为其提供了大量非审计服务,非审计服务的收费(2700万美元)也高于审计服务收费(2500万美元)。因此,人们认为这种巨额的非审计服务收费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但也有不少人认为,非审计服务并不影响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禁止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审计质量将产生不利影响。其实,非审计服务是否有损于审计独立性并非新鲜话题。2000年6月,SEC在当时的主席利维特的极力推动下,对外公布了修订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规则的建议草案。该草案建议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财务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内部审计外包等多种非审计服务。但该建议草案却遭到了以AICPA、“五大”为首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极力反对,引发了SEC与注册会计师行业之间的激烈论争,媒体称之为“独立战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观点认为,提供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损害审计独立性,反而使注册会计师能够更深入地接触和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商业计划和管理运作,实质上会大大提高审计质量。AICPA还动员了52位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SEC,要求SEC改变立场。最终,SEC被迫在2000年12月出台的独立性规则中,做了很大的让步和调整,只对非审计服务进行了个别限制。安然事件引发的非审计服务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话题,只是旧事重提。不过,这一次跟以前大为不同。美国媒体基本上是“一边倒”,强烈支持对非审计服务的全面禁止,而不再象2000年那样基本保持中立,只是客观报道SEC与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之间的斗争。许多国会议员也纷纷转变立场,不再公开反对禁止非审计服务。利维特在国会作证时,以前曾向其施压反对出台SEC新独立性规则的两名议员竟向他致意道歉。不过,现任SEC主席哈维·皮特与其前任的观点也不大一样,他在2002年3月20日国会的听证会上仍然主张,非审计服务与审计失败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审计回避咨询服务将对审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美国“五大”过去一直坚持认为非审计服务不影响审计独立性,但在安然事件后,迫于舆论的强大压力,向外界宣布了不再向审计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和内部审计服务。原来坚持不拆分咨询业务的德勤会计公司也承诺拆分咨询业务。曾在2000年与SEC进了坚决斗争的AICPA,也于2002年2月1日对外宣布,不再反对限制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联邦立法,尤其支持对信息技术咨询和内部审计的限制。美国总统布什虽然出言谨慎,但还是明确地希望对非审计服务实行部分禁止。他在2002年3月7 日提出“十点计划”时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也在提供税务服务、信息系统设计等非审计服务。有些非审计服务只能由注册会计师提供,有些非审计服务能够提高审计质量。不过,对这些服务的收费绝对不能损害注册会计师的公正性。为此,他建议SEC为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制定指南,指导审计委员会禁止外部审计师提供有损于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并要求SEC禁止注册会计师为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美国国会众议院2002年4月24通过的奥克斯利法案,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给审计客户提供财务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内部审计外包两种非审计服务。但后来的参议院法案却明确要求禁止8种非审计服务。布什总统签署生效的法案最终采纳了参议院法案的内容。AICPA曾公开表示反对参议院法案,并对国会议员做了大量的游说工作,试图阻止该项法案,但未获成功。(二)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问题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问题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计合伙人的定期轮换;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定期轮换,以避免与客户长期的关系导致审计独立性下降。此前,美国只是要求审计合伙人实行7年轮换制,并未要求事务所进行轮换。安然公司成立16年来,其财务报表一直由安达信审计。很多人怀疑这种长期的合作关系会“日久生情”,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因此建议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SEC前任首席会计师林恩•特纳是事务所定期轮换制的积极倡导者。但SEC现任主席哈维·皮特却不支持这一建议,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轮换最终有损于审计质量。这一建议更是遭到AICPA的强烈反对,AICPA总裁及首席执行官麦兰肯认为:“作为一个注册会计师,我们对企业的情况越是了解,越能保证审计的质量。”(三)会计师事务所回避制问题安然、全球电信、废品管理公司等的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原来都曾是安达信的雇员。人们将这种注册会计师从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流动的现象称为“旋转门(Revolving Door)”现象,认为这是导致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经过一段“冷却期(Cooling off )”后,才可以到原来的审计客户任职,或者当客户有从会计师事务所调入的高层管理者时,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实行回避制度,不应接受该客户的审计业务。但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限制注册会计师的流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务所的人才竞争秩序。因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发展如同一个依次上升的台阶:由初级到高级,再由高级到经理,然后才是合伙人。而成为合伙人的只能是极少数,因此“升迁或走人”是贯穿整个过程的一项政策,而公司(包括客户)始终是注册会计师分流的一个重要渠道。有帮助记得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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