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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仙掐指一算人都幸福
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又称货币局制度)。根据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定,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须得到外汇储备的十足支持。换言之,货币基础的任何变动必须与外汇储备的相应变动一致。它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首要货币政策目标,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架构内,通过稳健的外汇基金管理、货币操作及其他适当的措施,维持汇率稳定。联系汇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庞大的官方储备、稳健可靠的银行体系、审慎的理财哲学,以及灵活的经济结构。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港元联系汇率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香港特区的发钞银行(目前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如发行港钞,要按1美元:7.8港元的固定汇率向外汇基金(现并入金融管理局)交存美元,并换取“负债证明书”,作为港钞的发行准备。(2)如发钞银行向外汇基金退回港钞与“负债证明书”则按1美元:7.8港元的固定汇率赎回美元。(3)众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港钞也按上述比价,向发钞银行交付美元领取港钞;如退回港钞,则按原比价,赎回美元。 上述联系汇率规定的1美元:7.8港元的固定汇率只适用于发钞银行与外汇基金以及商业银行等与发钞银行之间的发钞准备规定;在香港外汇市场上的港元与美元的交易并不受此约束,汇率变动由是货币供求力量决定。 由此可见,香港特区实际存在两种汇率,一种是发钞银行与外汇基金以及商业银行等与发钞银行之间的发行汇率,也即1美元:7.8港元的联系汇率;另一种在外汇市场受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汇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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