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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者必入我心
福建2021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在几月份?准备报考2021年会计初级的考生们,报名时间预计为11月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详情如下!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参考2020年报名时间,预计为11月份。注:新疆地区2020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能够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想要报考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却不知道怎么学?想要报课,却不知道哪个课程适合自己?...这些问题是你想问的吗?别怕,环球青藤2020年初级会计新课及时上线,就在等你,多样课程不怕没有适合你的。一起来看吧>>
我只希望你过的不好
在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中有很多考生都已经考取了不错的成绩,错过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就快要开始了,大家不要错过今年的报名机会,你知道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吗?不知道的话,快来看一看吧!·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尚未公布,有想要报名参加考试的朋友可以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报名时间提醒服务,待官方信息公布会第一时间提醒大家参与报名。(免费的呦~)·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方式:目前初级会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官网进行报名工作。·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地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目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关闭。·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单科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心易就凉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首页入口地址: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下同)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一)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持有投资期间,应当以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础,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二)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应当按照以上方式确定的价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三)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规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四)权益法下,事业单位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规定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处的投资收益,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应当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其投资成本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以上明细科目为贷方余额的,借记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与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支出合计数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举例如下: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借:资产处置费用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如有)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也可能在借方)银行存款(相关税费)投资收益(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支出合计数的差额)应缴财政款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投资预算收益(取得价款减去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或等于其投资成本的,应当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大于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支出合计数的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举例如下: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借:资产处置费用(投资账面余额)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部分明细科目余额也可能在贷方)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如有)银行存款(相关税费)投资收益(取得价款大于投资成本、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支出合计数的差额)应缴财政款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投资预算收益(取得价款减去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五)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将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净收益,以及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取得的净收入(处置价款扣除投资本金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上缴本级财政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在应收或收到上述有关款项时不确认投资收益,应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三、关于单位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单位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年末结账前,单位应当对暂收暂付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收暂付款项进行预算会计处理,确认相关预算收支,确保预算会计信息能够完整反映本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一)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可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结算或报销时,按照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但是,在年末结账前,对于尚未结算或报销的暂付款项,单位应当按照暂付的金额,借记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以后年度,实际结算或报销金额与已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不一致的,单位应当通过相关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进行处理。(二)对于应当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收款项,单位在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本年度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下一年初,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暂收的款项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暂收款项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有关预算收入科目。对于应当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单位在付出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年度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下一年实际结算或报销时,单位应当按照实际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费用科目,按照之前暂付的款项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退回或补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下一年度内尚未结算或报销的,按照上述(一)中的规定处理。(三)对于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暂收暂付款项(如应上缴、应转拨或应退回的资金),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仅作财务会计处理,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四、关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但由其他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按规定由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统一管理(如仅持有资产的产权证等),但具体由其他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由占有、使用该资产的部门作为会计确认主体,对该资产进行会计核算。1月1日前相关部门未按照上述规定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该项固定资产已经在其统一管理的部门入账的,负责资产统一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原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借记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占有、使用该资产的部门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在统一管理部门记录的账面余额,借记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按照该项资产在统一管理部门已经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原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贷记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二)该项固定资产尚未登记入账的,应当由占有、使用该项资产的部门按照盘盈资产进行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参照财政部已经印发的相关衔接规定执行。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新旧制度衔接时,相关会计主体的会计处理应当协调一致,确保资产确认不重复、不遗漏。在新旧制度衔接中,如涉及资产产权变更或实物资产划拨等事项,相关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多个部门共同占用、使用同一项固定资产,且该项固定资产由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后续维护、改造的,由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作为确认主体,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同一部门内部所属单位共同占有、使用同一项固定资产,或者所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部门本级拥有产权的固定资产的,按照本部门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五、关于单位无偿调入资产的账务处理按照相关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单位(调入方)接受其他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但是,无偿调入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为零(即已经按制度规定提足折旧)或者账面余额为名义金额的,单位(调入方)应当将调入过程中其承担的相关税费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调入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无偿调入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为零的,单位(调入方)在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该项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该项资产在调出方已经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与资产账面余额相等),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无偿调入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余额为名义金额的,单位(调入方)在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六、关于“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按照上述规定,行政单位不使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其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发生的各项费用均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同时使用“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其业务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其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费用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划分的具体会计政策。七、关于“保障性住房”科目的核算范围《政府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科目,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值。此处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全部或部分产权份额、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八、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的会计科目适用问题单位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取得相关收入的,对于尚未转入银行存款的支付宝、微信收付款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的余额,应当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九、关于有关往来科目和收入、费用科目明细信息的披露单位在按照债务人(债权人)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明细核算的基础上,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按照债务人(债权人)分类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披露。债务人(债权人)类别主要分为本部门内部单位(指纳入单位所属部门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单位,下同)、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和其他单位。单位在按照收入来源(支付对象)对有关收入科目(费用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基础上,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按照收入来源(支付对象)分类对有关收入(费用)进行披露。收入来源(支付对象)主要分为本部门内部单位、本部门以外同级政府单位、本部门以外非同级政府单位和其他单位。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财务报表附注所列格式分类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有关收入和费用进行具体披露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单位对重要性的判断,应当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并考虑满足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需要,即相关合并主体能够基于单位所披露的信息,抵销合并主体与被合并主体之间、被合并主体相互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等内部业务或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十、关于单位售房款的会计处理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自1月1日起,将归属于本单位的售房款及其利息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统一进行会计核算。收到售房款项(售房收入扣除按标准计提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按规定使用售房款发放购房补贴的,计提购房补贴费用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发放购房补贴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时,中央级行政单位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当分别进行如下会计处理:(一)行政单位在原账中将售房款作为负债(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等)核算的,应当将有关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中的“累计盈余”科目;同时,按照相同金额在新账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相关明细科目。行政单位原对售房款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即未将售房款资金纳入“大账”核算)的,应当将售房款资金统一纳入“大账”核算,按照有关账套(或台账)核算的售房款余额,在新账财务会计中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同时,按照相同金额在新账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相关明细科目。(二)事业单位在原账中将售房款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的,应当将“专用基金”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中的“累计盈余”科目;同时,按照相同金额在新账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相关明细科目。尚未将单位售房款纳入财政统筹使用的省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比照本解释中有关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售房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十一、关于单位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处理单位对于其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按规定从本单位售房收入中提取的,应当比照本解释中有关单位售房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属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存的,应当作为受托代理业务,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专门从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单位所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十二、本解释自1月1日起施行。
他的心里只有她
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5日,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初级会计备考最新资料免费领取!考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内容及要求,完全同意网上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及交费。网上报名确认及交费两者缺一不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未完成交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时所填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初级会计优质小课速速领取!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以上就是【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初级会计职称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