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和医师资格证

逆存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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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笑百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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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没有可比性。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相对来讲,执业医师会比执业药师好一些,大多数人会选择从事医生,这个行业。所以职业医师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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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梦霜天

先说两者之前的区别:1、职业不同执业药师:通常是指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且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归属于药品监督系统。执业医师: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在当地卫生部门注册后取得行业准入证书,也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的人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的知识与技能的考试。2、工作性质不同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应当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执业医师:在执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3、处方权不同执业药师:没有处方权,具有有审方权,是可以进行指导用药的。执业医师:是可以拥有处方权的,可以行使对病人进行诊断并依据诊断做出诊疗方案的权力。再说下哪个比较好:这个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个人觉得是执业医师是比较好点的,执业医师就是医生,医生就是看病给药方的,就和以往的医生一样,还是值得大家尊重的。而药师就是管药的,负责药品的生产、流通、管理的事情。有点类似研发药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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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溺人绿茵爱人

执业医师与执业药师这个证书含金量都很高的,相比来说执业医师这个可能认可度更高,因为要直接对接病人,而已药师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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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中宫商奏一曲凤凰纸中落墨书一厢情长

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分数不同的系统,前者是药监系统,后者是卫生系统,因此两者是可以都考的。具体的执业药师好执业医师考试介绍你可以阅读医学敎育|网上的报名考试指南,讲得很详细。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 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身体检查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资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身体检查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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