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眉笑眼
01评职称根据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其中第三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所以,拥有执业药师证书,无论是在药店、药企还是相关单位择业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意味着获取更多的收入。02职场机会药店、药企方面,一般是鼓励员工考取执业药师证,有证有奖金或者加薪;并且,相关管理者和老板,或者法人,新GSP明确规定必须要有证,否则各种撤销资格。这样,有证书的员工在升职加薪方面会更有机会。03自己开店,当老板不想按部就班的上班,想要发光发热自己创业,那执业药师证就更是必不可少了!根据国家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目前国家对药店法人的规定是需要有执业药师证,那么,在有执业药师证书的条件下,自己开店当老板,不也美滋滋吗~04 个税专项扣除考取执业药师证书还可以享受3600元的个税专项附加定额扣除。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不同地区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期限可能有所不同,拿到证书以后需要及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05领取国家补贴除了能申请个税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执业药师可以申请国家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31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也就是执业药师可以按四级(中级)来进行申报,大约为1500元,以各地实际发放为准。06衍生岗位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的出台,允许执业药师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鼓励发展网约家庭药师服务,为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另外,当今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执业药师可以在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上认证执业药师身份,一方面可以提升我们大众对我们的信任度,另外一方面也是为执业药师发声,让大众了解这个职业。尤其是现在疫情加速了药店线上化,药店人是最好的健康自媒体,作为执业药师更要带头做好医药健康养生知识的科普工作。07其他福利你知道执业药师证书能帮你落户、买房子吗?例如在深圳、广州、佛山几个地区,执业药师作为高端人才,符合相应的人才引进计划可以进行落户。落户之后,就可以买房子、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甚至向银行贷款都有优势。
没有再来
来说说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有哪些好处:1、就业保障:全国大概还有100万左右执业药师缺口2、政策利好:《药师法》二次征稿,药店药师和医院药师职称将统一准入,药店药师将合理流动到医院等利好政策3、国家补贴:国家通知,最高领取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助金4、抵扣个税:可申请每年3600元 的个税专项扣除5、可开药店自主就业:开设药店的必备条件之 一,法人代表经营者需持有执业药师证书6、可评职称:可继续报考药师职称,部分地区证书效力等同职称
揪回现实
1、可以在药店售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拥有执业药师证书的人才可以为患者提供药品咨询的服务,特别是在药店和医院的药房,必须要有执业药师来指导用药才行。而且,中药饮片,是需要有执业中药师证的人才可以售卖。所以,只有你有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那你就有资格在零售药店或者是医院的药房任职。2、可以自己开药店规定,药店、药企等的法人或者是管理者必须要有执业药师证书,否则就不能开店或者是被撤销资格。所以,如果你有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你也有开药店的能力的话,那你就有资格开药店了。3、可升职加薪很多药店和医院是鼓励员工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所以,无论你是药店还是医院的员工,只要是你把执业药师证书考出来,小编认为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升职加薪的。4、可个税专项扣除在个税专项扣除的继续教育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成为了个人所得税扣除项了。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可以申请3600元年的个税专项扣除。
把回忆还我
考执业药师看的书推荐以下:1、《药事管理与法规》。2、《药学专业知识(一)》。3、《药学专业知识(二)》。4、《综合专业知识与技能药学》。5、《药事管理与法规》。6、《中药学专业知识(一)》。7、《中药学专业知识(二)》。8、《综合专业知识与技能中药学》。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执业药师,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百通世纪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模式,科学完整的教学体系,优质高效的精品课程,学员历年通关率稳步提升,百通世纪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跻身行业领跑者地位。报考执业药师需注意事项:一、问题回答:(1)报考资质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当地考务部门,可能因一字之差,自己的理解会有千差万别,别耽误报考。(2)执业药师分西药,中药,化学专业建议报考西药执业医师。(3)这种考试建议多看视频和讲义,既然是应对考试这个效果最好。二、如果要看书,考执业药师还是需要看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规定的相关书本,官方教材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在封面写有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三、考试指南包含教材:本套考试指南包括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共7册,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类,中药学类共同科目。具体如下:(1)中药学专业知识(一)。(2)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药学专业知识(一)。(5)药学专业知识(二)。(6)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7)药事管理与法规。
他是我泪点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护士参加药师考试,必须持有药剂学、中医药或其他有关专业的中专技术证书,并在药学或中医药学领域工作七年,大专以上学历可以取得药剂学、中医药或其他相关专业,药学或中医专业要满5年以上。考试合格的专业岗位的工作年限,是指申请人在取得医学、药学专业和相关专业资格后,从事医学和中医药专职岗位工作的总工作时间,计算专业岗位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的非医务和非中医工作时间不计入专业岗位的工作年限。在获得文凭之前,实习经验不包括在专业职位上的工作年限内。国外工作经验不计入考试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剂学、中医药或其他有关专业学位,并参加工作,以函授、自学考试或远程教育方式报考的,可以积累一级药学或中医学岗位的实际工作经验,直至申请当年。半年以上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为工作年限的专业岗位,可在毕业前后积累实际的课余学习。如果已经解答您的疑问,麻烦您点击评价给5颗小星星赞哦~[开心] 如果有未解答问题可以留言在本页面进行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祝您生活愉快[开心]更多2条
缺你无恙
2019年8月2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通知,护理学类可以报考执业药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始终走不出
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一 药 事 管 理 相 关 知 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1)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2)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 (3)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要求和内容 (4)实施方案中五项重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人才保障机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1)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2)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规定 (3)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 药事管理体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1)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 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国家药品编码(1)国家药品编码的界定和适用范围 (2)编制原则及分类 (3)本位码编制规则 二 药 事 管 理 法 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的认定(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认定标准 (2)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3) 医疗机构知情使用假药、劣药以销售假药、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4)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共犯论处的情形 (5)从重处罚的情形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1)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 (2)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3)基本药物使用和销售的规定 (4)基本药物报销的规定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遴选调整管理机制(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分类的依据 (2)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和动态管理 (3)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条件 (4)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的范围 (5)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情形 三 药 学 职 业 道 德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对执业药师的道德要求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及其适用指导(1)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2)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3)依法执业,质量第一 (4)敬德修业,珍视声誉 (5)尊重同仁,密切协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2014年03月1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和国家新修订、新颁布的药事管理与法规,经认真研究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现将2014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调整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一小单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第四要点“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中,新增《关于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10号)作为考试内容。二、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二小单元“药事管理体制”中,有关考试内容应按照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国办发〔2013〕24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13〕50号)等文件确定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相关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等予以调整。三、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三小单元“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第二细目“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中,新增《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8号)作为考试内容。四、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五小单元“中药管理”第一细目“中药管理有关规定”中,新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食药监〔2013〕208号)作为考试内容。五、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第一小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有关考试内容,依据2013年12月28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8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做出修改的内容进行更新。六、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第五小单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有关考试内容,依据2013年12月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做出修改的内容进行更新。七、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将第六小单元《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更新为《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八、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将第三十九小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新为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调整内容和具体要点见附件。 附件:2014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及具体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4年3月18日附件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及具体要求大单元小单元细 目要 点药事管理相关知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的规定药事管理体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2)药品监督管理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的法律效力和基本内容中药管理中药管理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管理的规定药事管理法规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经营特殊地理位置原因就近跨区域销售的审批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麻醉药品的品种和精神药品的品种(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麻醉药品的品种(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议纪要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的目标要求,有效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社会药店分级分类管理与执业药师的分级定标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4年3月20日至21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得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会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周福成主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执业药师注册职能的部门或机构、部分省级药品市场或流通监管部门、国家有关研究会和协会的负责人、若干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等80余人参加会议。召开本次会议,旨在研讨执业药师注册监管工作与药品流通监管事务相结合并实施联动、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成效相结合并实施联动的机制,以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动态规范管理,确保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真正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会议期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周福成主任做了《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的主题报告,通过系统、详实的数据分析与对比,深度剖析了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的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并强调指出,改进执业药师管理体系,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应从推进执业药师立法、完善执业药师管理配套政策、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建立完善社会药店分级分类管理与执业药师的分级定标管理制度、重视药学高等教育与行业发展相结合等5个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研讨会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付明仲作了“执业药师——全民健康与合理用药呵护者”的专题演讲;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先军围绕“对执业药师地位和作用的看法”做了专题演讲,阐述了执业药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医疗保险等方面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市场监管处李江宁处长作了《从〈伊州药房法〉看中国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建设》的报告,提出执业药师作为药学服务的核心与领导者,是药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提出树立执业药师形象要先从建立执业形象标志开始,表示要在北京市率先推行执业药师佩戴专用徽章上岗,树立执业荣誉感,提高社会认知度。与会代表针对会议报告,就今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的思路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分别从执业药师注册与药品流通监管有效衔接的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监管措施、有效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执业药师注册和继续教育效果的联动机制等几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大会发言和讨论,与会代表在加快执业药师制度创新,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达成如下共识:一、推进执业药师立法,完善执业药师管理配套政策。在加快推进执业药师立法的同时,要尽快修订《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并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二、实施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执业药师分级定标管理制度。对药店和药房要抓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依据药品连锁经营公司及单体药店的经营药品种类、营销规模、员工数量和是否为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等不同情况,明确规定必须配备足够的、有资质的执业药师的具体要求。实行执业药师分级定标,建立科学的执业药师岗位胜任能力评估体系,形成有标志性、代表性的执业药师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和专有的职业形象标识(在岗执业时佩带徽章),提高执业药师的公众认知度、公信力,增强职业自豪感。三、提升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严格执业药师注册标准。坚持以科学考试为导向,引领执业药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提高准入条件,要调整至本科学历并限制专业背景,以满足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技能的需要。对已经获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已经注册上岗者,如果其学历和专业尚不够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或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执业能力达不到要求的执业药师,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执业药师惩处及退出机制,实现对执业药师的动态管理。对于执业能力较强的执业药师,应当允许其在同一家连锁公司内、且相距不远的药店正式注册执业而不是兼职,但是不能超过三家药店。同时要打破地区之间、公司之间的壁垒,让执业药师流动起来,促使药店开展药学服务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