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第一章复习

乏味枯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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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衣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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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即地方性法规。(5)自治区法规。(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也称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称地方规章)两种。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8)国际条约。(二)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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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青盏一座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分三个阶段复习。第一阶段是准备考试,搜集资料,并且通读课本。第二阶段是仔细过一遍书上面的知识点,加强背诵。第三阶段强化阶段,查漏补缺。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扩展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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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能忘记对你的爱

备考当中要学会对每个科目的所有重点章节进行重点学习,争取能够把考试中所占分值相对较重的章节掌握全面。建议备考学习的时候,先把需要系统学习的重点知识攻克。把那些可以独立学习、和其他章节之间联系不大的章节,放在后面去学习。重点章节部分在整本书中,考查频率更高,在考试中分值占也比较大,所以对于重点的章节的内容,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几乎是每年必考考点了,经常会和企业合并结合在一起作为主观题考查,难度简直能让会计小白原地秃头。备考的时候可以先从基础知识学起,在学习过程中梳理自己的思路,能够对企业合并、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别、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熟练掌握运用。把基础知识掌握以后,再继续攻克后续计量,核算方法的转换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非货币性资产:在考试当中,这里的内容注意题目中,税率的变化,是每年的高频考点,近几年客观题与主观题中的考查频率都非常高。总体上难度不大,但要注意题目中的各种条件,以防在考试中掉入题目的陷阱。因为这种小陷阱而失分还是很可惜的。注意在备考中要学会梳理思路,重点掌握换入资产成本的计算及以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计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所得税费用:主要考核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以及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常与其他章节相结合,例如与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等结合考查。另外还要注意一些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财务报告:作为中级会计实务的五星级重点及难点,一定要重视这一章。长期股权投资是这章的基础,在学习这里前可以先把长期股权投资复习一遍,学起来会清晰很多。这章的难点是:企业财务报表的六大调整,抵销分录的编制及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个人建议在学习的过程中结合例题,理解原理,多做题,多去思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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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酒伴酿

1.抓住重点,以点带面

地毯式的复习虽然最安全,但需要初级会计考生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想加快进度,考生就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那么怎样才能找到考试的重点呢?两个方法推荐给大家,一是看考试真题,真题中反复出现的必然是重点;二是看名师解读,老师们课上反复强调的必为重点。

2.多种学习方式相结合

随着技术的发展,学习的方式也变的多种多样,想提升学习效果,一味的死读书是不行的。大家可以先使用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将书上的内容自己学习一遍,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再去听老师的授课视频,之后做一些配套的练习题,多种方式相结合,备考起来才不会枯燥,对学习感兴趣了,效率自然也会高。

3.听说读写齐上阵

初级会计考试中有很多需要背诵的内容,这些考点又碎又杂,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方法,想记住这些内容的确非常不容易。给大家推荐一个记忆的小技巧,对那些需要背诵的内容,可以一边朗读一边录音,然后在睡前收听这些录音。这样做,朗读的时候记忆了一遍,听录音的时候又记忆了一遍,而且因为是自己朗读的,语气和断句都是自己最熟悉的,在接收信息的时候也会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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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伤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们先来看看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分值分布:

由于19年报考人数众多,共分18个批次考试,共有18套试卷,因此我们抽取其中三套试卷取,其平均值得到分值分布如下:

第一章会计概述考察5分;第二章资产考察28分;第三章负债考察10分;第四章所有者权益考察10分;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考察20分;第六章财务报表考察6分;第七章管理会计基础考察15分;第八章政府会计基础考察6分。

从分值分布上我们不难发现初级会计实务的重点落在资产、收入、费用和利润、管理会计基础、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五章,特别是资产这一章节,不管是哪一场考试都会有将近有半壁江山的分值落在这一章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在这里是得资产分得考试,资产这一章节作为重中之重,希望考试在备考时作为重点进行学习。

最后是划重点时刻。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新大纲中——资产这一章节放置了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相比于以往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内容依据的准则,更新了无形资产处置的结转科目,大体上无较大的变动。

在备考过程中可能会难以吸收和消化的考点主要分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及处置,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存货、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及资本化支出,这一部分知识点虽然难但考频非常高,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作为重点掌握。

除了初级会计考试资产这一章节外,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平均也考察到了20分,考生们也不可小觑,这一章节虽然分值没有第二章高,但相较资产来说难度大幅度下降,因此备考过程中也需要作为重点,将难度低考频高的知识点作为重点掌握。

最后预祝初级会计考试考生都能不忘初心取得满意的成绩。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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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段感情路1把感情刀

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序号 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备注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 5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6 特别行政区的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 行政规章 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8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2.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 【例题·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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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烫

1、准备好官方最新初级会计考试教材以及辅导书,新教材未下发之前可先用旧教材预习。2、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可划分为预习、基础、强化、冲刺四个阶段,定好学习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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