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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但是,部分地区比较特殊,各位考生还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报考政策进行报考。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信息点击咨询专业会计老师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科目为《初级经济法》、《初级会计实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想要学习会计可以找恒企教育,恒企教育自2002年成立以来致力于各种财经类职业教育的培训,基于“互联网+教育”、“教育+科技”的经营思想,依托全国教育网点资源和互联网技术,正在全力打造一所无边界的互联网企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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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共两个科目,科目名称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职称作为一个财会相关专业和岗位的入门级证书,相对来说,报考条件的门槛也比较低,学历高中、中专即可,而且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要求。想要了解考初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百练会计。百练会计教育率先采取“互联网+传统会计培训”模式,打造全新O2O线上辅助、无纸化题库、在线直播课堂、手机APP学习终端、个性化辅导方案、开设非智力因素课程等,保证学员全天24小时随时随地学习。多年来,百练会计教育更是与天津商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各大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助力学员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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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高中毕业学历就可以报考初级会计。初级会计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四)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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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初级会计师需要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或以上学历。报考条件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或以上学历证件。扩展资料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开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是3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是5小时。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产生背景:中国的会计师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当时北洋政府农商部颁布了《会计师暂行章程》,对合格的会计师发给证书。1927年,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师注册章程》。不久会计师划归工商部管理,另颁布了《会计师章程》;1929年,立法院公布了《会计师条例》。1945和1946年又先后颁布《会计师法》和《会计师检核办法》。对会计师资格的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开设和业务范围、会计师公会、会计师的惩戒处分等,都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0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核准的会计师,可以在当地执行业务。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规定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经居住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用注册会计师称号。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顾问处统一接受委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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