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能跨省吗

我是大白菜招人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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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温暖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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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跨省报名。初级会计证考试是采取的网络报名方式,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符合下面任意一条即可。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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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的回鸣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异地报考的规定如下:符合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注:所有报名参加初级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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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一直寄存

初级会计是属于职称。很多次报考小伙伴们都在担心其考试条件很严格。如果网友就在网上咨询,初级会计师考试是否可以跨省考。下面帮考完就这个问题,为了大家带来有关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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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琴海你是尽头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作为全国统一考试,并不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但尽量不要跨省(因为发证机关不一样,跨区县报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报名时并不需要带户口本,只要带好毕业证、会计证、身份证这三证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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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哟切克闹我为自己而骄傲

可以。现在都是通过互联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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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身是刺却手脚冰冷

初级会来计职称考试可以在户口本所在地之外的考点考试,即可以异地考。点击测试我适不适合学会计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初级会计师异地考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真诚办学,紧紧抓住教学不放松,保证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凭借多年发展积累的会计经验、会计方法和会计工具,帮助零基础学员步步闯关,修炼成企业财务精英。教学方式灵活,包括游戏课程、场景教学、情景教学、沙盘演练、翻转课堂、项目贯穿、企业游学等,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让学员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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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哒哒的少女帅呆呆的少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先到原发证财政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将所领取的会计档案带到您的迁入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调转申请表》且要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学历证书;C:有效身份证;D:新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即可)。 没有单位可以到居住地所在区的财政局调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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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伊祈君

不可以异地报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原则,跨省市报名的考生,应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才能参加当地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即:只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到报考当地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入: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本省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入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调入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本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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