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姓名变更

原谅我人丑心狠无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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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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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上的编码是唯一的,应该到卫生查得到的,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这个编码是和你的身份证和姓名绝对对应的,要补办也是恢复原编码的,不可能重新下个新编码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就是护士的执业资格证(相当于医生的医师资格证),是以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代表护士的执业资格许可的法律意义上的资格凭证,而上面的证书编码是按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和姓名确定后才正式确定下发的,这个按法律程序定出的编码一旦确定后一般是不可随便更改的,按行政许可法审核批准程序制定的证书编码,又不是一个随随便便排队编出的号码,一会还一变的?找卫生局查去,或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上查去,或到你当年考试的考点(如果不存在的话)查去,总有个地方可以查到的,要不直接按身份证和姓名到卫生局或原考点去补办就是了。

123评论

爱人怎拥

您好,是您身份证姓名有变动吗?拿身份证,还有身份证变动证明到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的颁发机构去修改。

37评论

前世卿

中国公民可以改姓。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户口登记条例

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173评论

夏花

中国公民可以改姓。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36评论

半壁江山坐拥江山

护士资格证变更,根据《护士条例》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注意提交变更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变更注册,发给新的《护士执业证书》,或者在原变《护士执业证书》的变更栏目填写变更相关事项,加公章即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变更。《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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