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成员甲注册会计师

笑着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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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风度是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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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Y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报表。A注册会计师了解和测试了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将控制风险评估为高水平。A注册会计师取得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并于2022年1月15日采用肯定式函证方式对所有重要客户寄发了询证函。A注册会计师将与函证结果相关的重要异常情况汇总于下表:异常情况 函证编号 客户 询证金额元 回函时间 回函内容1 22 甲 300000 2022年1月22日 购买Y公司300000元货物属实,但款项已于2022年12月25日用支票支付2 56 乙 500000 2022年1月19日 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根据购货合同,于2022年12月28日将货物退回3 134 丙 600000 因地址错误,被邮局退回 —— 要求:针对上述各种异常情况,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分别相应实施哪些重要审计程序?

答:1审计组负责人及组内成员均缺乏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技能存在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托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A及其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甲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应该选派有专业能力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工作。

2聘请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涉及的人参与审计工作不恰当。为鉴证客户提供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张先生是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设计工作的人员,如果参与审计工作对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进行评价,属于是自己评价自己的设计成果。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

3审计小组人员之间互相复核不恰当。复核人员应当是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因此,确定复核人员的原则是,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复核的目的。A注册会计师安排项目组人员内部的交互复核,没有按照复核的要求选择恰当的复核人员,存在问题。

4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存在专业问题争议尚未解决就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在业务执行中,存在意见分歧是正常的现象,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程序来解决分歧,只有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负责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在甲公司审计业务中,在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了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可能会导致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5出具审计报告后进行质量控制复核是不恰当的。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业务,应当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质量控制复核。且对于复核提出的重大事项得到满意解决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甲公司的审计业务被评价为高风险业务,应该进行质量控制复核,对于复核时间的确定,应该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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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身淚傾城

自身利益是注册会计师或主要近亲属在被审计单位中拥有经济利益,而不是因处于某种职务就因自身利益对产生不利影响,在被审计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只要是因密切关系等对产生不利影响。
而外在压力一般题目中不会指出对注册会计师构成威胁,外在压力是指来自于客户方或事务所方施加的压力,进而会威胁,比如原项目负责人加入到审计客户,那么该人员对事务所的审计程序的选择、审计程序时间的确定等内容都非常熟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就会面临在一些专业技术运用的压力,这种压力就形成了外在压力。比如项目组成员在甲公司持有股份,同时审计客户的董事长也在甲公司拥有股份,那么从外部组织或个人看来,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了某种内在关系,那么这就形成了外在压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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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过也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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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举例如下:
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针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恰当。根据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集团项目组应当确定是否有必要参与进一步审计程序。可能影响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因素包括:
1、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
2、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
3、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
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方式,可能取决于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这些方式可能还包括:
1、与组成部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会谈,获取对组成部分及其环境的了解。
2、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3、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组成部分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集团项目组可以单独或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这类程序。
4、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集团项目组可以单独或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共同设计和实施这类程序。
5、参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层的总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6、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相关部分。

集团项目组应当亲自测试或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测试集团层面控制运行的有效。
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要求,或集团项目组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所处的环境存有重大疑虑,集团项目组应当就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不应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2022215,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信息出具了审计报告,A注册会计师需对甲公司2022215至集团审计报告日期间实施期后事项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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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背影成伤Q

(1)审计组负责人及组内成员均缺乏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技能存在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托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A及其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甲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应该选派有专业能力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工作。
  (2)聘请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涉及的人参与审计工作不恰当。为鉴证客户提供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张先生是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设计工作的人员,如果参与审计工作对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进行评价,属于是自己评价自己的设计成果。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
  (3)审计小组人员之间互相复核不恰当。复核人员应当是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因此,确定复核人员的原则是,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复核的目的。A注册会计师安排项目组人员内部的交互复核,没有按照复核的要求选择恰当的复核人员,存在问题。
  (4)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存在专业问题争议尚未解决就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在业务执行中,存在意见分歧是正常的现象,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程序来解决分歧,只有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负责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在甲公司审计业务中,在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了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可能会导致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5)出具审计报告后进行质量控制复核是不恰当的。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业务,应当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质量控制复核。且对于复核提出的重大事项得到满意解决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甲公司的审计业务被评价为高风险业务,应该进行质量控制复核,对于复核时间的确定,应该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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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博褒姒一笑

答:(1)审计组负责人及组内成员均缺乏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技能存在缺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托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A及其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甲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应该选派有专业能力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工作。
  (2)聘请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涉及的人参与审计工作不恰当。为鉴证客户提供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张先生是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设计工作的人员,如果参与审计工作对甲公司计算机信息进行评价,属于是自己评价自己的设计成果。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的威胁。
  (3)审计小组人员之间互相复核不恰当。复核人员应当是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因此,确定复核人员的原则是,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复核的目的。A注册会计师安排项目组人员内部的交互复核,没有按照复核的要求选择恰当的复核人员,存在问题。
  (4)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存在专业问题争议尚未解决就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在业务执行中,存在意见分歧是正常的现象,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程序来解决分歧,只有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负责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在甲公司审计业务中,在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了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可能会导致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5)出具审计报告后进行质量控制复核是不恰当的。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业务,应当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质量控制复核。且对于复核提出的重大事项得到满意解决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甲公司的审计业务被评价为高风险业务,应该进行质量控制复核,对于复核时间的确定,应该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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