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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薄凉
新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6月11日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面实行新考试制度,取消旧制度。2022年注会报名工作在4月份开始,预计将在2022年9月18、19日举行。
1.考试科目:
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2.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目前尚未公布,预计将在2022年9月18、19日举行。以下为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两次进行,按原制度报名的老考生,在8月28日至30日进行考试;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22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原制度下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2022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2022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
新制度下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 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22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 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
下午17:30—19:30税 法
改变自己
报名条件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2022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22年度至2022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22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新制度下综合阶段的科目不能免试)。申请者应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令第55号),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每年内地及地区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欧洲地区考试报名一般安排在4、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参考信息:202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各地报名汇总
原考试制度下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22年度)》。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
2.报名地点
(1)在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机构地址。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机构
1.报名时间
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2022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原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
(二)新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法、税法。
注:新制度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
(三)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时间
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22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按照原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22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
按照原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具体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22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22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22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 180分钟
按照新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具体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22年9月19日 上午8:30--11:00 审计 150分钟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 150分钟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120分钟
2022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会计 180分钟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 120分钟
下午17:30--19:30 税法 120分钟
成绩及理
应考人员答卷由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应考人员。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一)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2022年度至2022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22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和“公司战略与风险”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22年。
(二)参加新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从2022年度至2022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22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和“公司战略与风险”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22年。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我手指冰冷你愿意牵吗
报名条件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2022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22年度至2022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22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新制度下综合阶段的科目不能免试)。申请者应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审核确定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令第55号),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每年内地及地区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欧洲地区考试报名一般安排在4、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参考信息:202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各地报名汇总
原考试制度下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22年度)》。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
2.报名地点
(1)在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机构地址。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机构
1.报名时间
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2022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原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
(二)新制度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法、税法。
注:新制度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
(三)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时间
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22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按照原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22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
按照原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具体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22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22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22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 180分钟
按照新考试制度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具体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22年9月19日 上午8:30--11:00 审计 150分钟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 150分钟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120分钟
2022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会计 180分钟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 120分钟
下午17:30--19:30 税法 120分钟
成绩及理
应考人员答卷由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应考人员。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一)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2022年度至2022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22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和“公司战略与风险”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22年。
(二)参加新考试制度下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从2022年度至2022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22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和“公司战略与风险”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22年。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再动情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至2022年底,累计已有近1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加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从业方向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务所,可进行鉴证。非执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编辑本段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编辑本段注册
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注册证颁发与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编辑本段注册材料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编辑本段相关政策
考试新政策
2022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08-30 08:32:10 会协[202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深入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我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 附件: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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