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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他我爱我的她
可以。在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背景下,在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在诊所中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一些已经退休的,或者虽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但未实际从事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的,或者正在执业但想有些额外收入的医师,会将自己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挂靠”到有需求的诊所。医师本人可能每周会去坐诊一次,甚至有些医师压根就不用去上班,仍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拿相应的报酬。只不过处方上都需要其本人签字。在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被提出并推进以来,医师个人及诊所方面大都以为医师多点执业不就是挂靠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吗?其实不然。接下来笔者将通过这篇文章,对目前诊所中存在的医师“挂证”现象的合法性及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不要再对我说以后
可以的。在实际中,即使没有明确的合同,像医学生默认和所在医学院附属医院是有关系的,那么临床实习满一年,就可以认为是在医学院附属医院试用过了,就符合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资格了。但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想从事执业活动,还需要在相应医疗机构注册,然后在注册医疗机构内定点执业,这就是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两个证书都有了,才算是有合法的独立行医的资格。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