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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的留言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变更流程
第一步:网上登录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网上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第三步: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
第四步: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并填写申报表信息
第五步: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第六步: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第七步: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第八步: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
第九步:网上注册许可公示注册通过后,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步: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良人不归来
(一)初审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中的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的情况;
(3)县级(含)以上疾控制机构的体检表应为《中华人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加盖体检机构的公章,对体检结果认可,方有效;
(4)执业范围必须与合法开业证明中的经营方式一致;
(5)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上专业类别一致;
(6)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及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7)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要办理注册材料送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进行初审(网上申请超过15个工作日,将会自动删除注册申报信息);
(8)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时间,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9)凡属新申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申请P、 GSP 认证企业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随时提交材料申报(即在非季度受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况受理注册材料,若是与季度受理时间段出现重叠,按季度受理的审批时限办理)。此时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除须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在备注栏签署受理意见及日期外,还需请药品流通部门或药品注册安监部门在备注栏签署企业申办意见、原因及日期,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审批的时限参照变更及注销注册。
3、
本岗位责任单位: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
岗位职责及权限:
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经办人签署意见,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送省药品认证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受理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执业药师协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省药品认证中心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受理前的形式,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网上签收,发出受理书,并报送分管领导签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设区市食品药品局,发出不予受理书。
(三)复审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省药品认证中心报送的受理材料按规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符合要求的报送处室负责人审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四)签批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规定对审定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定意见的,在审核材料上签批后转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不同意审定意见的,提出签批意见及理由,将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五)制证、发证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药品认证中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核发工作标准核发有关文件,并进行归档。对受理材料进行编号、文印、制证;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药品认证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需由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开具介绍信方可领取);按规定将全部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核对相关材料内容的完整、规范;初审、受理、复审、审定意见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均已签字,审定后的全部材料的份数、印章等符合要求;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及时准确;留存归档的受理材料齐全、规范;发证有登记,领取有签字。(一)初审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中的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的情况;
(3)县级(含)以上疾控制机构的体检表应为《中华人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加盖体检机构的公章,对体检结果认可,方有效;
(4)执业范围必须与合法开业证明中的经营方式一致;
(5)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上专业类别一致;
(6)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及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7)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要办理注册材料送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进行初审(网上申请超过15个工作日,将会自动删除注册申报信息);
(8)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时间,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9)凡属新申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申请P、 GSP 认证企业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随时提交材料申报(即在非季度受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况受理注册材料,若是与季度受理时间段出现重叠,按季度受理的审批时限办理)。此时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除须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在备注栏签署受理意见及日期外,还需请药品流通部门或药品注册安监部门在备注栏签署企业申办意见、原因及日期,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审批的时限参照变更及注销注册。
3、
本岗位责任单位: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
岗位职责及权限:
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经办人签署意见,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送省药品认证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受理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执业药师协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省药品认证中心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受理前的形式,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网上签收,发出受理书,并报送分管领导签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设区市食品药品局,发出不予受理书。
(三)复审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省药品认证中心报送的受理材料按规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符合要求的报送处室负责人审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四)签批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规定对审定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定意见的,在审核材料上签批后转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不同意审定意见的,提出签批意见及理由,将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五)制证、发证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药品认证中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核发工作标准核发有关文件,并进行归档。对受理材料进行编号、文印、制证;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药品认证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需由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开具介绍信方可领取);按规定将全部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核对相关材料内容的完整、规范;初审、受理、复审、审定意见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均已签字,审定后的全部材料的份数、印章等符合要求;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及时准确;留存归档的受理材料齐全、规范;发证有登记,领取有签字。
装看不见
执业药师审核有两种审核办法,一种是考前审核,一种是考后审核。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具体是哪一种。
1、如果是考前审核,还有两种情况,虽然你换了单位,但是两个单位属于是同一个省份的,那么成绩通过了就不需要审核了,直接带着身份证领证就行了。如果你换了的单位是省外的,那么你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重新审核了,审核用的工作证明章就需要两个单位的证明!
2、如果是考后审核,工作证明还是需要两个单位的章!
总结:审核的时候,如果要提供工作证明,那就是两个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供的话,身份证直接领证就行了。
另外告诉你一般是省份所在地的职称网发布审核人员的范围和需要携带的资料!
牵着你的手说爱你拉着你的手说疼你
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在哪个省市报名注册都是可以的。这个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证书也是全国认可的。您可以登录报名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通常现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然后需要携带学位证毕业证省份证报名表等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上网交报名费,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注册省市没有局限,您提交申请后,只要当地的药监局审批通过就可以。
以下是执业药师注册制度的相关内容,不知您是否为首次注册,您可以对照参考一下:)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除了你我万敌不傾
【导读】2022年执业中药师考试已经结束,成绩也在去年12月25日公布了,接下来,考生们需要关注的内容便还有考后审核、分数线、证书领取。那大家都清楚2022年执业中药师考后资格审核常见问题有哪些吗?应该如何解决?跟着一起来看看!
Q1:四科都及格,是否能直接拿证?
答:不一定!四科成绩都及格不代表就可以直接拿到执业药师证书,不一样的地区有不一样的要求。部分地区是需要在成绩出来之后进行考后审核的,就是对报考材料进行核实或者需提交证明材料确认真实无误,才给予发证。
Q2:考后审核信息可以在哪里看?
答:每个地区考后审核的内容并不一样,方式也不尽相同,每个地区的公布渠道也不一样,考后审核发布官网:各地区人事考试网各地区药品局。
Q3:考后审核的材料是什么?
答:因为每个地区的审核方式及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考后审核的材料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往年各地区的所需资料汇总:
1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工作简历表;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5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6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7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
提醒:各位考生可以以此作为材料收集参考,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上所需材料并非等同于2022年考后审核的所有所需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执业中药师资格审核常见问题附解决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目前2022年执业中药师考试暂未发布,预计2022年执业中药师考试报名入口与2022执业中药师考试报名入口一样,希望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工作,以免错过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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