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需要注册到店吗

柠檬虽酸但不及我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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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寂单二人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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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职业药师,是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有2个证:资格证、注册证。
2、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所以它有个执业类别(3种):生产、经营、使用。药厂就是生产、药店是经营,医院是使用。
3、你用单位名义考,那就是生产类别的执业药师了,不适用药店啦。
4、你可以以药店的名义考。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后,还需要注册,你注册到该药店就可以了。
5、不过,你真需要考执业药师吗?考了后,每年要不少钱继续教育的,药店只需药师,你有药师证就可以了。现在药品批发公司才缺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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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繁华了谁的流年

不只是成都,所有药店都要GSP认证。文件要求需要执业药师驻店,但现在这个方面执行不是很到位。不过你必须有执业药师,很多药店都是找个兼职的,挂个执业药师证。
法律上,执业药师不能兼职,但实际中很多这么干的。个别偏远农村现阶段可以用药师代替执业药师。
注意,执业药师证只能在一个单位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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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与感情

1、中药执业药师和西药执业药师双证可以同时注册吗?
答:可以!不过两个执业药师证必须注册在同一执业地点。假设你的中药执业药师证注册在某一家药店,那么你的西药执业药师证的注册地点也必须是这一家药店。
2、今年考了执业西药师,明年再考执业中药师,药事与法规可以免考吗?
答:不可以!考完执业西药师再考执业中药师,按新考生算!需要重新资格审核!四科都考!
3、考了执业药师双证后,继续教育学分要修两份吗?
网回答:不需要!执业药师考双证,不需要两个执业药师都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执业范围是三类:药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执业药师考双证之后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时,选择药学与中药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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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有你

我刚刚通过执业药师的考试,必须要挂到以单位才能注册吗?去哪里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还需要“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就是劳动合同吗?有点晕,有点乱,请兄弟姐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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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给两秒对望至少还能容我幻想

执业药师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认证,方可执业。其主要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他们也需要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是医药行业的重要职业之一。

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执业药师挂靠
首先必须清楚,执业药师不可以挂靠!
根据《药品法》规定如被发现执业药师证书挂靠,要被罚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业内常见的执业药师挂证,随着新版GSP的实施,挂证的风险也逐渐凸显。有资格证但没有单位的药师一般都会选择把资格证挂靠某个药店或医药公司,每月会有收入。有收入就会有风险!一般药店的风险包括药品质量出现问题或GSP验收出现问题,执业药师要负责任。因为现在的执业药师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拿证去租,但这是不正确的做法,因为如果药店有客户出事的话首先的负责人就是挂证的药师。有些人认为执业药师挂靠到药店后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但是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执业药师挂证,不仅违法,还要追究刑责!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药品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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