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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le纠缠
【导读】近几年来,执业药师真的非常的火,可以说是当下比较热门的证书,不过很多小伙伴还是在犹豫,问的最多的问题也就是拿到执业药师证书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工作职责有哪些?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就业方向
拿到执业药师去的最多的应该是药房,可以做驻店药师,然后药品经营公司质量部门比如:连锁药房的总部质量部门,医药批发公司质量部门
工作职责:
1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然后正确调配签字、;药师不能随意更改处方或给予代用药品。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应拒绝调配,或与医生联系,或要求购买者请医生修改处方,才能调配。
2执业药师应对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特别是对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的消费者。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执业药师应完整地保存顾客的用药记录,随时检查可能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并向消费者详细说明用药知识及注意事项。
3此外,执业药师证书是药品生产、流通、单位需要的。所以考取执业药师证后可以选择药厂、医药公司、药店从事相关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拿到执业药师证书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未来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非常可观,所以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学习报考,早日成为医药行业的一员,为祖国医药行业发光发热。
已故的故事
附件: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
一、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附表1)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营业面积、仓库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GSP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提供《GSP认证证书》原件;
(五)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六)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施备情况表;
(十)企业所属药品经营企业情况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认证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制度目录;
(十二)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十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方位图;
(十四)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十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六)其他文件、证件;
二、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检查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书(新增零售连锁门店)》(附表2)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新增零售门店个数、新增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新增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新增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三、GSP证书到期或应重新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认证检查申请书(零售连锁门店)》(附表3)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认证零售门店个数、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认证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附表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开办
时间职工
人数上年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面积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用仓库 仓库面积 备注
仓库
总面积 冷库
面积 阴凉库
面积 常温库
面积 特殊药品专库面积
验收
养护室 面积 仪器、设备 备注
其它中药饮片
分装室面积配送中心配
货场所面积
运输用车辆和设备 运输用车辆 符合药品特性
要求的设备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栏目中“铺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或劳保用房屋。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2: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专项认证申请书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4、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5、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6、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专项检查申请表(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原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变更情况 内容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数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新增门店
家数新增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新增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3: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零售连锁门店认证)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7、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8、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9、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检查申请表(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情况 内容
本次认证
零售连锁门店数
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认证门店
家数认证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认证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们老师刚给我们GSP作业,这是我们宿舍找到的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灯下爱人窗下情人
历年执业药师报名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最新政策!报名全程“无证明办理”!相信这是执业药师考生非常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介绍:
历年执业药师报名审核材料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2022年执业药师报名“无证明办理”
2022年1月,中国网“人社部微信”发布《注意!这12项资格考试报名可以“无证明办理”》(以下简称《》),该表明:12项考试报名将做到全程“无证明办理”,其中就包括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报名全程“无证明办理”,考生注意事项:据介绍,资格审核部门将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对于失信者,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有关负责人表示。
钟情多年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
一、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附表1)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营业面积、仓库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GSP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提供《GSP认证证书》原件;
(五)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六)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施备情况表;
(十)企业所属药品经营企业情况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认证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制度目录;
(十二)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十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方位图;
(十四)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十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六)其他文件、证件;
二、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检查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书(新增零售连锁门店)》(附表2)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新增零售门店个数、新增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新增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新增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三、GSP证书到期或应重新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认证检查申请书(零售连锁门店)》(附表3)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认证零售门店个数、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认证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附表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开办
时间职工
人数上年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面积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用仓库 仓库面积 备注
仓库
总面积 冷库
面积 阴凉库
面积 常温库
面积 特殊药品专库面积
验收
养护室 面积 仪器、设备 备注
其它中药饮片
分装室面积配送中心配
货场所面积
运输用车辆和设备 运输用车辆 符合药品特性
要求的设备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栏目中“铺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或劳保用房屋。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2: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专项认证申请书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4、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5、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6、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专项检查申请表(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原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变更情况 内容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数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新增门店
家数新增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新增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3: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零售连锁门店认证)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7、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8、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9、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检查申请表(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情况 内容
本次认证
零售连锁门店数
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认证门店
家数认证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认证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琴音伴
摘要药学类有两类考试第一类药监局的执业资格考试,有执业药师和省药监局药师考试,只适用于社会药店(执业药师还适用于药厂),执业药师属于全国统考,每年5月份报名,十月中下旬考试。药监局药师考试是省内考试,省药监局出题,所以各省考试时间不一样,只有省内承认,说白了就是药店的上岗证级别的。第二类是卫生职称,适用于医院药剂部门(门急诊药房、临床药学、制剂室、药检室)的药学技术人员,考试就是三个等级药剂士、药剂师和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不是考试评定,通过专家评审制度)。每年的12月底报名,转年5月中旬考试。执业药师要求药学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这些相关专业可以报考。卫生职称必须药学专业,生物制药没戏报不了名!至于考哪个,看你工作范围,在医院报卫生职称(执业药师可以报,但考下来证书没用),在医药公司就考执业药师,按你的条件如果单位盖章证明你的三年工作经验可以报名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7没有工作经历硕士可以考初级药士您好,麻烦稍等一小会儿,正在为您查询相关信息哟药物化学专业可以考卫生的资格考试吗?稍等药学类有两类考试第一类药监局的执业资格考试,有执业药师和省药监局药师考试,只适用于社会药店(执业药师还适用于药厂),执业药师属于全国统考,每年5月份报名,十月中下旬考试。药监局药师考试是省内考试,省药监局出题,所以各省考试时间不一样,只有省内承认,说白了就是药店的上岗证级别的。第二类是卫生职称,适用于医院药剂部门(门急诊药房、临床药学、制剂室、药检室)的药学技术人员,考试就是三个等级药剂士、药剂师和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不是考试评定,通过专家评审制度)。每年的12月底报名,转年5月中旬考试。执业药师要求药学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这些相关专业可以报考。卫生职称必须药学专业,生物制药没戏报不了名!至于考哪个,看你工作范围,在医院报卫生职称(执业药师可以报,但考下来证书没用),在医药公司就考执业药师,按你的条件如果单位盖章证明你的三年工作经验可以报名的。您这个是可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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