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执业医师去哪儿办

心凉了我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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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早已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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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河南的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对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在省规定认定。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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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落泪

跨省变更执业医师类别和执业地点手续如下: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已经取得西医临床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河北到山东执业,直接在山东注册即可,最为简便快捷。

扩展资料:

《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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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凶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提问执业助理医师异地变更注册怎么弄,需要些什么手续回答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主管部门在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提问我是在西安注册的口腔助理医师,现在要去上海工作变更注册需要哪些资料手续,需不需要我本人去西安回答需要您具体问下当地的注册部门需不需要本人或者可不可以网上办理了更多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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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共赴

摘要可以的,具体如下: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要求:执业医师注册满2年时间:六个月左右提供资料:电子注册账号、密码、执业证书价钱:可以先交定金,电子注册更改以后在交尾款一、办理临床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科等其他科目。二、办理中医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中医内科、儿科、中医外科、中医妇产科、中医皮肤科等其他科目。三、办理口腔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口腔颌面外科、美容牙科、口腔正畸、口腔预防保健等。四、办理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中西医结合内科、儿科、中西医结合妇产科等科目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5对口支援晋升副主任医师可以不去进修吗可以的,具体如下: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要求:执业医师注册满2年时间:六个月左右提供资料:电子注册账号、密码、执业证书价钱:可以先交定金,电子注册更改以后在交尾款一、办理临床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科等其他科目。二、办理中医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中医内科、儿科、中医外科、中医妇产科、中医皮肤科等其他科目。三、办理口腔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口腔颌面外科、美容牙科、口腔正畸、口腔预防保健等。四、办理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增项:中西医结合内科、儿科、中西医结合妇产科等科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哦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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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蔷薇花的低吟

第一条没有疑问。下面两条可以看文件(河南的)。
河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根据《执业医师法》、《中华人中医药条例》和《国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22〕1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对河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作以下规定:
一、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照《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豫中医〔2022〕24号)规定注册后,可在西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临床科室执业,并按照注册范围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二、已经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医学影像、麻醉、病理等专业从业资质(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上岗证书)的人员,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可以从事相应专业临床诊疗活动,其诊疗行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医疗机构注册后依法取得处方权,根据临床需要出具中、西药处方。其中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品和放性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办法》执行。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对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在省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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