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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从1994年起全国护士执业水平考试将每年举行一次,1994年进行试点,1995年全面铺开。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孙隆椿在北京卫生学校视察了考场,他说,护士执业考试,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的安全,巩固护理教育成果,使护士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
这次考试的对象除应届中等卫(护)校护士专业毕业生外,还有未取得护士职称或已取得职称未经过正规护理专业培训的人员。
扩展资料:
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全国护士执业考试相关规定
牧民与渔女
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从1995年开始的,第一次考试在1995年。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孙隆椿在北京卫生学校视察了考场,他说,护士执业考试,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的安全,巩固护理教育成果,使护士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参加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的考生共有96061名,平均成绩为分(总分200分,及格线105分)。这次考试的对象除应届中等卫(护)校护士专业毕业生外,还有未取得护士职称或已取得职称未经过正规护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浙江省以平均分的成绩名列全国第一,其后为江西、上海、江苏、陕西、新疆等。有超过20%的考生考试成绩低于105分的及格线,其中大部分为无专业学历者。 1996年全国护士考试于6月7日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进行,考生共81776名,平均及格率为78. 07%。1996年考生中1995年毕业生有38919人,占48%,30岁以上考试生占11%,少数民族考生占,卫生系统考生占80%。考试确定5门科目,共230道考题。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年护士执业考试试题多项指标达到考试测量学标准,难度适中,分布合理,中等难度试题占62%,易题占25%;各科90%以上试题为应考查的重点知识和技能,试卷总体平均难度比1995年有所降低。据透露,此次考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试题难度属中等偏易水平,但考生及格率较低;非应届毕业生及格率明显低于应届毕业生;全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免考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决定,造成不平等竞争等。为此,卫生部医政司要求,全日制普通中等卫(护)校要进一步深化护理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医院应重视护士特别是非正规卫、护校毕业护士的在职培训,加强系统专业培训。各省市要严格掌握免考标准,引进竞争机制,对全日制普通中等卫、护校毕业生不能一概免考。此外,各地对社会办学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正规卫护校现有师资、办学条件等卫生资源、避免浪费。1997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3000多名考生参加了考试。为配合当时我国护理界正在积极推行的整体护理,而在该年的试题加入了整体护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于1993年3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陈敏章签发第31号部长令,向全国发布,并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从1994年起全国护士执业水平考试将每年举行一次,1994年进行试点,1995年全面铺开。
眼圈泛红
我国首次举行护士执业考试的时间是1995年。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第一次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
护士执业考试:
1、考试内容
护士执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护理学理论知识、护理实践技能、临床判断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水平。考试科目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理论与实践等专业科目。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而定。
2、报名和资格条件
一般来说,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考试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相关护理专业的学历证书;具备相应的护士培训经历或护理工作经验;具备相关的健康状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的报名时间、流程和资格条件可以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的通知和规定。
3、考试结果和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个部分,考试结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这是从事护理工作的法定准入证明。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等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合法执业。
护士的工作范围、素质要求及职业发展:
1、工作范围
护士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监测病情、执行医嘱、处理病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协助医生进行各类医疗操作等。他们在医疗机构中与患者密切接触,负责观察病情变化、记录病历、给予药物和治疗、提供心理支持等工作。
2、素质要求
护士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和护理学知识,熟悉护理技术和操作流程。他们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技巧,能够与患者和家属建立有效的沟通,提供负责任的护理服务。护士需要具备细致、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和紧急的医疗环境中保持冷静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职业发展
护士是一个广阔的职业领域,拥有不同的专业发展方向。从护士到护理主管、护理教育者、护理科研人员等都是可以追求的职业进阶路径。护士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课程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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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了怀中
1996年,卫生部在全国推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该项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获得该证书后方可申请护士职业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未经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申请护士执业考试的考生须为获得普通中等卫生 为加强对护士行业的执业准入控制,保证护理行业执业人员的水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护士执业考试简称CLEN。考试的目的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护士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在中国进行护士执业活动的资格。 据了解,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模式,分中、西医两个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个科目。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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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从1995年开始的,第一次考试在1995年。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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