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证多久注册有效

葬海亡鱼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5198

首页> 医学> 护士执业证多久注册有效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哪都像你

已采纳

护士职业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考生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5年内需要提出注册申请逾期的,需要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25评论

隔夜路人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一、法律依据《护士条例》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二、延续注册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需提交以下材料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和注册时间:二、注册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注册时间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2、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3、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4、一般护士注册3、4月份及11、12月份可以办理。

180评论

单身菇凉拽天下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考生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5年内需要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需要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

上述人员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75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