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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你红线掉漆了
一)首次注册: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地久天长只是误会一场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一般提交以上内容。
时光咬人岁月疗伤
首先需要找到在医院的工作,然后再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注册。一般情况下,医院会统一进行注册,如果医院不统一注册,可以自己带着相应材料去卫生局注册护士执业证。或者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入口——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注册账户——进入护士信息验证——激活账户——填写护士成绩合格证明证书编号——向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完成激活后——信息完善——首次注册信息填写——提交等待审核——注册通过后,执业注册状态会显示:在册,此时注册完成。护士首次注册需要以下材料: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毕业证(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8、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其中申请表、体检表各1张,另交2张)。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10、在外省或省内其他市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在我省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的,须提交外省卫生厅或省内其他市卫生局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临床实践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10)。12、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levame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计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首次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证明。2. 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本机构拟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不胜愁
2006年护士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7日至28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公告如下:一、2006年护士资格考试开始报名。为方便考生、提高工作效率,本年度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照相(考生无需再提供照片)、现场审核。请考生于2005年11月1日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填表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20日。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11月21日至12月2日内凭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必须持2005年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卫生局108房间(经一路延长线西首)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照相及信息确认等工作。三、咨询电话:86102706;监督电话:86106621时间好像过了,这是济南市卫生局的网站,常去上面看看吧,说不定有什么新消息
刺瞎你
你好下面是护士证注册 程序: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为新版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印在A4纸上,老版身份证需开具户籍证明);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实习医院开具的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原件一式两份。(聘用证明反面一份贴成绩单原件,一份贴成绩单复印件);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照片下方带姓名和身份证号)
爱她毁我你真傻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一般护士注册3、4月份及11、12月份可以办理!具体就看当地省(市)卫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提交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办理程序(1)医疗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电子信息,集体将本单位申请人材料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xx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部直及市州三级医院直接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开出受理通知单。(2)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决定。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我以为你会在意我
护士执业证办理及注册程序: 一、领证和首次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领取《护士执业证书》和办理首次护士执业注册者,一定向注册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1、《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出具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 10、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无拟执业机构人员仅有《护士执业证书》,故免提供以上资料中的5、6、7项。 二、再次注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单位盖章);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复印件请使用A4复印纸粘贴,所有提供的资料一定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方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该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结果证明。 三、发证、注册程序 1、发证、首次注册程序 (1)统计领表。各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注册机关或所在地县(区)卫生局为本单位申请注册护士领取《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无拟工作单位者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卫生局领取《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 (2)准备资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资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资料并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县(区)卫生局。 (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录入信息。各县(区)卫生局、二级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卫生局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无拟执业单位者信息由设区市卫生局录入。 (5)交表送审。各县(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资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相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设区市卫生局录入无拟执业单位者信息时,“四、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一览“工作单位”录入为“无”,“单位识别代码”录入为“0000”。 (7)各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4-2006年”(双数年注册)、或“2005-2006年”(单数年注册),并加盖“xx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8)省直、部属院校附属医院正式在编护士领证、首次注册资料直接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审核、注册。 2、再次注册程序: (1)统计领表。各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注册机关县(区)卫生局为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领取《再次注册申请表》。填表时应逐项如实填写,无变化项目也应逐项填写。 (2)单位初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资料要求各齐注册所需资料并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再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录入信息。将护士再次注册信息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 (4)注册机关再审并注册。各县(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资料及录入的信息软件统一交送当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4—2006年”,并加盖“xx设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5)再次注册工作一定在注册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变更注册 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时,应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等资料。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义诊活动,不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的形式和程序如下: (一)省内变更。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附件5)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后留存一份,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出)”虽并导出个人电子信息,由本人带往拟注册机关。另一份交拟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变更时间并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将信息录入注册软件。“省内变更(入)”(或导入其电子信息)。 (二)跨省变更、部队专业。 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出省,以拟执业地表格为准,如无响应表格即用我省表格)或《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入省)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或代理人〉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在注册软件上进行“出省变更”。再将资料上报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签署意见留存审核表一份,另一份带(寄)回拟注册机关。拟注册机关审核后报拟发证机关,拟发证机关审核并收回原《护士执业证书》,发给新《护士执业证书》,再由拟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 (三)辖区内变更 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五、《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的程序 (一)医疗机构护理古业人员《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该在15日内在省、市(县、区)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并凭有效证件和现执业单位介绍信到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到省卫生厅办理补证手续。 (二)补办证书的原则是补办遗失的相应证件,其证书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如补正本,则在发证日期后标明“原证遗失、补发新证”字;如补副本,则在注册栏的各注项填写“原证遗失、补发新证”,以示与原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