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考和注册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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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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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大专及以上考生)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二、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专考生)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免试条件(中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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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姑娘她不爱我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药学、中药学博士学位;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相关工作年限增加1年。相关信息: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2、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知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4、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中药学专业知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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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午后柠檬树下的阳光

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

1.申请。申请执业药师注册人员需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注册申请表。

再按照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需知上的要求,把所需提交的资料交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办理。

2.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注册条件或注册材料不全者不予注册,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通知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不受理《执业药师(首次、再次、变更、注销)注册》,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由窗口人员负责进行资料审查。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作出决定。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材料合格后,对符合条件者予以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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