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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想你
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和考后资格复审的区别首先我们要知道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后,针对执业药师考试4科成绩都合格、可以拿证的准执业药师进行审核(在线人工核查线下人工核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而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审:在成绩公布后,针对四科成绩都合格的,复核电子信息(包括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报名信息存在疑问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会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以上就是关于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和考后资格复审的区别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记得查看哦!
为什么放弃治疗因为医生不是你啊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为了确保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都符合相关条件,所以要对考生进行资质审核,报名流程: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资料-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累感不弃
关于2020年度贵州省执业药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2020〕14号)精神,2020年度贵州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将定于2021年1月5—20日进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各位考生请登录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官方网站(zhfda-)预约系统进行审核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参加审核,预约未来审核的考生逾期请重新预约。现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资格审核对象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附件见官网)。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21年1月5日--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二)地点: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二楼(201、202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贵阳市第九幼儿园正对面);(三)交通指引:乘坐1路、2路、7路、8路、19路、20路、37路、39路、48路、63路在云岩广场下车东行200米即到,或乘18路、22路、24路、311路在和平路站下车后北行150米即到;(四)资格审查工作在2021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完成,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一)预约成功回执(纸质或手机截屏);(二)考生填写承诺书并加盖手印,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绩视为无效,不颁发资格证书;(三)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其中一份(2020年);(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五)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六)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的工作年限证明;(七)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的相关证明;(八)免考两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九)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参加复审请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四、其它注意事项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zhfda-)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告中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五、联系电话0851-86807315 0851-86807441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贵州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
花白少年忆昔年
重庆执业药师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考试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用A4纸正背面打印,经自己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二)自己学历证书原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获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自己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内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政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无法经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退学告诉或学业分数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注册表等相关佐证资料;也可经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提供的查询和认证状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作为无效证明资料运用。(三)契合免考局部科目要求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资格证书、聘书等其他资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