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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爱太深
回答你的问题。1、不同地方不同要求,大多数省市只要你在当地能找到挂靠的医院或者诊所给你试用期合格证明及他们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上都能报上名。有个别政策严的省市可能会要求你提供试用期的工资证明。但是目前据我所知,湖北、上海、江苏、海南等地的卫生局就只要有医院挂靠就可以报上名了。2、目前你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若想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则只能等到毕业当年,即2014年报考,报考时因毕业证书还没拿到,毕业证书的编号可以不填写。3、一般来说不会有影响。现在用人单位只要你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就好,这样你一去就可以直接上岗。并且有执医更好找工作。用人单位不会因为你是小门诊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有意见,一般是看学历和能力。4、关于首次注册的问题,如果12年你顺利通过考试的话,签发的证书从12年12月开始算,到14年12月之前注册有效,那时候你已经毕业,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直接在新单位注册即可。首次注册时:外地获取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供当地未注册证明,比如你在山西考了资格证书,你要到陕西工作,那么就要到山西有关卫生部门开山西当地未注册证明。就只是多了这个未注册证明。1、办理时提交的材料:①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②《医师资格证书》原、复印件;③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④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复印件;⑤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⑥二寸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⑦注册费(含工本费)25元人;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⑨医疗机构分类代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2、拟进入省厅或各县(区、市)卫生局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者,到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注:级别: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我打字打得这么辛苦,一定要记得给我加分啊。同时预祝顺利报名,顺利通过考试!!!
她是我触摸不到的深海
一、医师申报条件是什么1、医师申报条件如下:(1)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注册;(2)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服务,能自觉遵守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规定,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3)参加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二、医师的职责是什么医师的职责如下:1、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使用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时,应当事先向参保人员或者其家属说明并经其同意,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路漫无知己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派出人员到现场考察核定,由承办人或经办人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份收费45元。一、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或个人申请;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4、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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