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同学
今年的立法安排如下,你不要的是:1。法律草案(25件)安排在各次会议上审议(1)2月第14次会议(4件)1。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公司法(修正案)2。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第三次审查。刑法修正案第二次审议。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次审查2。4月第15次会议(6件由法律委员会起草的关于违法行为的法律3。提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证券法(修正案)4。企业破产法第三次审议。公务员法第二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次审议。6月第十六次会议(5件)1。《合伙企业法(修正案)》提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提交国务院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3。刑法修正案6。法律委员会第二次审议公证法(四)8月第17次会议(3件)1。行政强制法法制委员会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3。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审计法(修正案)5。10月1日第18次会议。提交国务院审议的反垄断法。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5。监察法三审稿(六)12月第十九次会议(1件)义务教育法(修正案)提交国务院审议此外,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已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二。条件成熟时考虑的法律草案(6件)1。2 提交国务院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法国电信国务委员会审议3。护照法国国务委员会审议4。畜牧法农业委员会审议5。海岛保护法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6。反洗钱法筹委会应起草上述计划第一类所列法律项目,并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交审议;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未列入计划的法律项目,如确有需要,条件成熟,各方同意,也可酌情考虑。据我所知,三年内不会纳入计划,除非有特殊情况!
织进信纸
近期,属于两会期间,我们都知道,这段时间总会出现一些大事,这不,有关执业药师的消息这就来了,政协委员冯丹龙针对目前药师行业的现状,并对此总结如下观点。具体如下,小编将其总结为“尽快出台《药师法》,制定统一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药师目前可将其分为“职称药师”及“执业药师”,那么,统一是指怎么统一?《药师法》将出台?这将是执业药师的春天还是寒冬?目前,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全国政协委员、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冯丹龙在两会提案中指出,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通过立法规范和提高药师的服务能力。冯丹龙说,在医疗团队中通过药师负责任地提供药学服务,以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为目标的理念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而药学服务的实施依赖于各国药师法律制度的保障。各国家或地区《药房法》、《药师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在于明确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法律地位、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建立药师管理的专门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广泛的共识。目前我国现行药师法律规范仅停留在部门规章的层面,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药师作用难以完全发挥,我国药师立法工作迫在眉睫。小编总结:药师行业存在的目的即为改善国民不合理用药问题 ,但是,目前的矛盾点即在于药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国民需求日益增长!如何改善?这就是《药师法》出台的出发点,其实想要改善国家药师的基本素质,之前不是没有政策提到过,例如说中专学历即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等相关意见稿等,这都无一不在说明,药师队伍的素质必须得到改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及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