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9876
屌丝泡女神纯属不可能
工程造价鉴定单位与建设单位(甲方)或施工单位(乙方),不得有利害关系。如果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能鉴定,或鉴定结果无效),否则是违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
鉴定收费与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这种说法表述是不准确的,或者不能这样表述。至于工程造价鉴定收费与鉴定结果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只要不违法,也符合规定的计费标准,这个是可以的。
爱若成痴
出庭质证时,司法鉴定人应注意:
一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国家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制度。
鉴定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是鉴定人是否在下列四类鉴定业务范围内从事鉴定工作: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其他鉴定事项。二是资历、能力要求。这主要是鉴定人是否具备解决案件中专门问题的科学知识和技能。
申请登记的鉴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是否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鉴定人是否依法回避,鉴定活动是否受到不当干扰,是否仔细、认真,有无受到外界影响,有无徇私、受贿,或受到威胁、引诱、欺,而作虚假鉴定的情况。
根据刑诉法和相关规定,鉴定人及其近亲属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鉴定的情况,作为诉讼参与人的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有关回避的规定,以确保鉴定人的中立客观,确保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对于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检材及其来源问题。鉴定活动必须有供鉴定所用的检材,而检材的来源是否真实、合格、合法都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正确、合法、有效。
检材的取得及其保管、送检等是否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检材的取得和保管方式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直接影响检材的检验结果或鉴定意见的客观性。
检材是否充分、可靠。鉴定所依据的材料如果不充分,如果数量太少,或质量太差,如做DNA血迹量太少、鞋印非常模糊,或者鉴定材料不可靠,调换了应予鉴定的材料如X光片等,就必然会影响鉴定意见的真实可靠性。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包括鉴定意见的书面格式鉴定文书的类型和内容、鉴定人的人数、鉴定人的签名或盖章等问题。鉴定意见在形式内容上的完善程度,不仅影响到鉴定意见本身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且也会影响到鉴定意见的真实性;鉴定过程和鉴定使用的方法是否科学,根据这样的设备和方法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可靠性有多大。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是否依法回避,鉴定过程是否受到外界影响;鉴定人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基于专业知识,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鉴定;鉴定人是否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若为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有不同意见的,是否注明并签名或盖章。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鉴定人是否按严谨的操作规程实施鉴定活动,鉴定过程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问题。鉴定人在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时,应当选择与自己实验室条件匹配同时又能满足鉴定需求的鉴定方法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时方法可参考的科学判断法则,如证据可采性标准方面可参考“普通接受标准”的弗赖伊法则或“综合观察标准”的多伯特法则。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鉴定意见是否有科学根据,论据是否可靠,论证是否充分,论据与结论是否有矛盾,结论是否明确。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需要作出明确意见。“可能是”、“倾向是”、“不排除”等不明确意见,在刑事案件中没有证据价值,更没有证明力。当然由于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意见的表述也各不相同,但应当提出明确的判断意见。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每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是有机联系的,鉴定意见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判断鉴定意见是否科学、正确,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将鉴定意见与全案其他证据情况进行联系对照。若经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并无关联,则该鉴定意见不具有证明价值,应当予以排除。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综合全案证据对某项证据进行判断,是证据判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对于鉴定意见的与判断亦应如此,应注意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印证,是否存在矛盾。应重点“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经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所以依法实行鉴定意见的告知,并了解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年似梦却是命
司法鉴定在证据的证明力方面不同于一般的鉴定。国家进行统一登记的鉴定类别,在诉讼中只能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工程造价鉴定不属于此类鉴定,但作为近年来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结果,有些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也进行“二次准入”,在这些地区是否只有取得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才能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取决于司法行政机关与当地司法机关是否有共识!
不服鉴定结论应对的两种方法: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
二主动搜集其他证据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一份正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痴呆症
文书鉴定主要是对文字、文书、印章、文件的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分鉴定等。
文书鉴定程序如下:
第一、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二、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
2了解物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门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三、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是广东省司法厅首批的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具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多项鉴定职能。所内设有司法会计鉴定部、工程造价鉴定部、文书鉴定部、质量控制部、痕迹鉴定部、法医临床部、法医物证实验室、办公室等多个部室,其中有会计师9人、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含造价师)8人、文检高级工程师3人、文检工程师3人、痕检高级工程师1人、痕检工程师2人、高级法医师2人、主检法医师2人;配备国内一流的实验室及多台现代化高配大型检测仪器,确保鉴定的快速、高效、灵敏;在检测流程上严格执行部及的标准,保证实现鉴定结果的准确率。
我就像一首简单的歌
摘要你好,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有相关的鉴定资质的,你们企业有鉴定资质就行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08住房和城乡的甲级企业可否进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的鉴定你好,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有相关的鉴定资质的,你们企业有鉴定资质就行方律师您好!住建部发的甲级咨询企业只规定了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和造价鉴定,这是对企业的规定,鉴定人只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章,但专业不知道是什么专业,建筑工程有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有水利水电一级造价工程师,如果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造价鉴定工作合法吗?不行的,土建只能做土建,水电只能做水电在造价鉴定成果文件上,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可跨专业执业吗?如果不能,有无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原来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规范已在2022年废止,2022年新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规范只规定了,鉴定人在落款处签字和加盖鉴定人执业印章,没有具体到专业类别,这样就造成了只要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就可在任何专业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打擦边球。朱律师,您有这方面的禁止性文件吗?你好,没有规定可以跨专业,但是规定了,你土建必须要有土建的资质,水电要有水电的。这是不同的行业,肯定要分开啊
优质造价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