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忘过后是不是晴空
二级建造师每次报名都是一样的程序,不管是第一次考还是增项考试,没有区别的。
已取得《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二级建造师考出一个专业之后,第二年可以申报第二专业,即增项。
因为第一年的公共课全部通过,所以增项时公共课是免考的,只报考专业实务一门,增项报名时和第一次报名的程序基本一样,除提交身份证和学历之外(有的省市不要学历),还要提交二建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国家报名表(公司要盖章),基本就是这些手续,审核通过在网上付费就可以了。
exo篇教徒
二级造价师考试成绩是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部保障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二级造价师成绩合格标准
二级造价师全国统一标准是总分的60%,分数线各地自行划定,不同地区分数线是不固定的,但一般不会超过各科成绩总分的60%。
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动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增项考试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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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项为主,不过这个没什么主副之分,都是一样的,只是专业不一样,增项可以增加收入
增项就是你已经考到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了,还想考另外一个专业,另外一个专业就叫增项。比如我今年已经考到土建专业的二建证书了,明年我还想考一个机电专业的,那么明年考的机电专业就叫增项。而且增项只能在已经有二建证书的基础上考,并且只考一门实务,较为容易通过。
国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规定,规定表明,二级建造师注册,必须提交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并由聘用单位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也就是说,二级建造师注册是由企业来完成的,同时国家也规定的注册证书不管你有多少种只能在一个单位注册。增项的合格证不能单独注册,增项必须注在原证上,即二级建造师增项和主项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单位,不能分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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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指已经通过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取得某一个专业的资格证书而报考另外一个专业,和第一次报考的报名手续完全一样,除提交学历和身份证之外,还要提交第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相关工作证明,也同样需要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和确认,程序是一样的,只不过。考增项只要考一门专业实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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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COCGOV“一级建造师注册”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每增加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重新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重新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的有关规定。
(三)决定
标准:同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5个工作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0个工作日